居间合同纠纷案例(最高院居间合同指导案例分析)

近日,淮南市大通区洛河镇辖区居民陈某到大通区司法局洛河司法所,要求调解与某出国劳务输出中介公司的中介费退款纠纷。

当事人陈某于2019年与北京某出国劳务输出中介公司驻合肥办事处签订了一份前往新加坡打工的居间合同,并缴纳了中介费一万两千元。后因国际国内疫情影响,一直未能成行。两年多来,由于疫情形势的不稳定,陈某已放弃前往新加坡打工的想法,想让中介公司退回已缴纳的中介费一万两千元。中介公司则表示,由于前期已经为陈某办理了相关证件,中介服务费用已经产生,因此只同意退回一半中介费。陈某表示,就是因为自己家庭困难才有了出国打工的想法,中介费原本就是东拼西凑来的,至今没有产生任何收入,反而要扣除其一半的中介费,自己不能接受。

在听完陈某的诉求后,司法所干警电话联系了中介公司。中介公司表示,2019年与陈某签订合同后,即着手为陈某申办各项证件,所有证件的办理费用均有发票。陈某未能成行的原因不是中介公司造成的,现在陈某要求退款,必须扣除已产生的证件办理费用和中介服务费共六千元。司法所干警要求中介公司通过微信提供了相应的发票收据进行核实。核实过程中,有笔4000元服务费让陈某情绪非常激动,表示若调解不成功自己一定要起诉中介公司。司法所干警在及时安抚了陈某的情绪后,认真阅读了陈某签署的中介合同。若陈某起诉,中介合同中的一些条款会对陈某有不利影响,且合同明确约定了,若产生纠纷由中介公司所在地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管辖。这意味着陈某若执意起诉,还需长途奔波前往北京。司法所干警劝说陈某,双方争议标的额并不大,且通过查询,此中介公司也并无不良记录,还是有调解可能的,希望他不要放弃调解。

在前往陈某家中实地了解了陈某的家庭生活状况并搜索了相似案件的法院判决后,司法所干警再次拨通了中介公司的电话,详细介绍了陈某家庭的困难情况,并将相关的法院判例通过微信发给了中介公司。希望中介公司可以于法于理于情的收取中介费用,不要闹到最终对簿公堂的局面。经过干警们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中介公司返还陈某九千元中介费的调解协议。

至此,该起居间合同纠纷得到顺利解决,一起可能引发双方矛盾激化的隐患得到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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