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能否开具发票?
付了罚金当然可以要求收款方开具发票。
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第二十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它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规定:“第十二条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罚金发票有关内容
1、收取销售相关的罚金可以开发票吗
可以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2、收取对方损失赔偿金,我方是否开具发票呢?
根据上述规定,加工企业加工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贵公司通过协商收到的补偿金,不是因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不属于开具发票的范围,因此不可开具发票。
收取罚金一般都要开具发票,如果收款方不开,付款方可以要求,甚至可以投诉工商部门,对于罚金能否开具发票的问题讲到这,本文由会计实务大全网小编整理,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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