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公司员工相互派遣跟项目发生的差旅费怎么报销?

母子公司员工相互派遣跟项目发生的差旅费怎么报销?

答:差旅费应由用工单位支付。

差旅费,是指出差期间因办理公务而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公杂费、伙食补助等各项费用。差旅费属于劳动条件的范畴,劳务派遣中,劳动者具体工作是在用工单位,按照用工单位的安排出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应当由用工单位报销而非派遣单位。

母子公司员工相互派遣跟项目发生的差旅费怎么报销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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