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出未交增值税】取数规则
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企业月终转出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取数规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或者“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期末余额,期末余额大于零则生成凭证(贷方正数),小于等于零不生成凭证。
“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核算企业月终转出应缴未缴的增值税。月末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贷方余额时,根据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例题】某企业增值税账户贷方各栏合计为3000元,借方各栏的合计为1000元,月末形成的贷方余额2000元,则账务处理为:
『正确答案』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000(3000-1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00
下月实际计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00
贷:银行存款,现金等 2000
如待转出未交增值税为0或负数,表示为没有销售业务发生,或有留抵进项税,不需进行未交增值税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