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2、公证受理。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3、公证审查。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4、出具公证书。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公证房产所需的费用
1、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是单身的,需要有单身公证证明,这个证明是房屋产权只属于产权所有人自己,没有房屋产权共有人。费用是80元。
2、房屋是继承的房屋,需要遗嘱的公证,公证费用是400元,不包含录音·录像的费用。法定继承人需要公证自己与继承房屋产权所有人的直系亲属关系,费用是100元、
3、夫妻房产在夫妻关系分裂的时候,需要将共有的房产析产到一方的名下时,需要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费用是400元。
4、夫妻需要确定婚姻关系维系之前的房产属于个人的房产时,需要办理婚前财产约定,费用是400元。
5、房屋是赠与的房产,需要公证赠与合同,费用是房屋评估价的2%,没有达到200元的最低标准时,按照200元最低费用缴纳。
6、房屋的交易金额达到五百万以上的,公证产权转让的费用比例是随着费用的增加,而不断地降低的,从3%降低0.01%。
7、公证房产原来的产权所有人死亡公证,就是常说的死亡证明,费用是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