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开的意义和内容(裁判文书公开的好处)

旗 帜

“推进公正司法,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运行不见阳光,或有选择地见阳光,公信力就无法树立。执法司法越公开,就越有权威和公信力。”

——习近平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司法公开是评判一个国家法治水平的重要标准,是保障人民群众诉讼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与表达权的重要途径和方式。

回望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绘就的壮阔历史画卷,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和参与从未缺席,司法公开的足迹亦在这段红色历史中熠熠生辉。

历经百年风华,人民司法从根据地、解放区到新中国,在非同寻常的历史中得到孕育与成长。司法公开也秉承着红色法治的理念和传统,范围、广度、深度不断拓展,与时代同频共振,成为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生动实践。

源于实践,审判公开制度日渐深入人心

在党的领导下,烽火中的中央苏区孕育出司法公开的红色基因。

1932年2月19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人民委员会决定组织临时最高法庭,作为苏区的最高审判机关。

彼时,中央苏区司法机关《对裁判工作的指示》规定:“各审判机关在审判案件之先,必须广泛张贴审判日程,吸引群众旁听案件。”中央苏区的机关报《红色中华》上也曾记录着革命早期裁判机构发出的公开判决,贴满革命根据地的大街小巷。

“苏维埃法庭,就是群众的法庭,在工农群众监督之下进行工作。”这是当时中央司法人民委员部的信条。

监督来源于公开。新中国成立后,审判公开原则也得到贯彻与发扬。

“我们各地人民法院所采取的公审、集体审讯、就地审判、巡回审判等方式,已经获得了经验和成绩。”1950年6月17日,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沈钧儒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首次作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1954年,宪法正式确立审判公开原则。“公审大会”成为了一代人的时代记忆。

1980年11月20日至1981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进行审理,各大媒体播放庭审情况,引发亿万国人争相观看。

1998年6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出全国第一张公开庭审的旁听证,中国法院自此向社会作出承诺: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凭有效证件旁听公开庭审的案件。

一个月后,北京一中院迎来了全国首场电视直播庭审。中央电视台用4个多小时不间断直播了一起侵犯著作权案的庭审。

从1999年起,最高人民法院陆续发布《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庭审公开。

2009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落实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

消除司法神秘感,将审判过程置于阳光之下。中国法院用这种最直接的方式,宣示了司法公开的决心和态度。

与时俱进,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随着法治建设进程的加快,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透明的期待愈加强烈。

2013年8月,微博账号@济南中院通过150多条微博、近16万字图文,“直播”了薄熙来案的审理,数亿人得以在互联网上“围观”庭审实况。

“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录制并保留全程庭审资料。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推动公开法院生效裁判文书。”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历史性地写入了司法公开的内容。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工作驶入快车道,司法公开的内容不断丰富,方式不断创新,机制不断完善。

2013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建立了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庭审公开网。四大司法公开平台让诉讼中的各个重要环节均向社会公开。

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关于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规定》《关于人民法院执行流程公开的若干意见》《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的意见》等十余个司法公开规范性文件。

无论是立案、听证、庭审,还是裁判、强制执行,司法的每一个环节均可以在公开的渠道查询;

无论是制定司法政策、出台司法解释,还是推进审判管理,人民法院的每一项工作都强调公开透明;

从传统媒体的常态报道,到新媒体的个性播报,交融互补的多样化司法公开新格局正在逐渐建立……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已成为各级人民法院落实司法公开的重要理念。各级法院不断拓宽人民群众获得司法信息的渠道,为当事人、公众提供立体化、全方位、一站式、互动性的司法公开服务。

一刀不剪的直播、身临其境的庭审、随时可查的裁判文书……中国法院正在通过完全透明的司法为人民群众创造触手可及的正义。

科技助力,构建司法公开“中国模式”

点开中国裁判文书网,“今日新增”“访问总量”实时跳跃更新。截至目前,中国法院放在互联网上可供查询的裁判文书已超过1.2亿份,网站访问总量超过634亿次。

这个全球最大的裁判文书公开网站,正在通过互联网实现司法信息的互通互联、数据共享,让全世界及时了解中国的司法状况。

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等发布的2020年度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第三方评估结果显示,中国裁判文书网在倒逼司法权力规范运行、推进普法宣传、依托司法大数据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彰显,成为司法公开最大亮点。

其他司法公开平台的数据也同样令人瞩目。

数千万案件的审判流程信息数据、几十亿计的公开案件信息项、1200余万场直播庭审、百亿级的在线观看人数……不断突破的数字背后,“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愈加清晰,一个顺应互联网时代发展、愈加公开透明的司法审判体系正在逐渐展现在公众面前。

近年来,中国法院以智慧法院建设为契机,大力推动司法公开与“互联网+”的跨界融合。“十三五”时期,全国法院建成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有力推动了司法公开的数据化、网络化、信息化,不断促进从公开内容到公开方式的全面优化升级。

随着科技进步,智慧化、数字化成为发展趋势,依托互联网和现代信息技术,各级人民法院建立起法院政务网站、12368诉讼服务平台、法院微博、微信、移动新闻客户端、手机APP等平台。“指尖上的法院”“移动互联时代的法院”日渐成为司法公开的新阵地。

中国法院的司法公开,正在以其独特的做法和显著的成效,向世界展示来自智慧时代的司法文明。

从革命早期的四处张贴庭审布告,到互联网时代法院主动用手机等智能设备推送审判信息;从旁听苏维埃法庭庭审的“现场正义”,到在线观看庭审直播的“可视正义”;从传统的纸质裁判文书,到开放共享的电子裁判文书数据库……跨越百年,司法公开的种子早已开花结果,成为法治国家建设的亮丽名片。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人民法院必将接续奋斗,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庄严承诺,续写新时代司法公开的壮美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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