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央2022年提前下达农业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1〕114号)等有关规定,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已经陆续下达各省市地区。
其中,河北省82386万元,江苏省68613万元,湖南省55264万元,江西省4.1亿元,甘肃省40759万元,浙江省15620万元,福建省13480万元,宁夏13396万元,天津中央财政5674万元、市级财政1200万元,重庆4500万元,贵州省2343万元,海南省1241万元,广西5.37亿元,吉林省86664万元,四川省22578.33万元,大连市1517万元。剩余各地区补贴资金额,后续会根据各省市公示情况,陆续补充。
地区
2022年金额(万元)
天津
5674+1200
广西
5.37亿元
江西
4.1亿元
吉林
86664
河北
82386
江苏
68613
湖南
55264
甘肃
40759
四川
22578.33
浙江
15620
福建
13480
宁夏
13396
重庆
4500
贵州
2343
大连
1517
海南
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