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多区倡导相关人员居家办公。本文主要针对北京地区疫情期间各类情形下职工工资的支付标准进行了汇总,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疫情期间工资支付的相关政策法规。
一、居家办公或灵活办公期间工资发放标准
1.1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在家上班或灵活办公,一般应视为职工正常出勤支付工资。
用工单位可以根据工作性质,变通职工居家办公期间的考勤方式,在职工正常出勤的情况下,应当按照职工正常出勤支付职工居家办公期间的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对考勤负有举证义务,当职工与用人单位因考勤发生争议时,用人单位负有举证义务。当用人单位无法证明职工存在缺勤或旷工行为时,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推定劳动者正常出勤。
1.2鼓励用人单位与职工就居家办公期间工作时间、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事宜协商确定支付标准,但协商后的员工工资水平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因工作性质,导致职工居家办公期间的工作量明显降低或工作量明显不饱和,政府鼓励用人单位与职工根据公平合理原则协商确定职工居家办公期间的工作支付标准,但协商后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基本工资。根据《北京市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包括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应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工资、奖金、补贴等各项收入。
下列各项收入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一)劳动者在国家规定的高温、低温、井下、有*有害等特殊环境条件下工作领取的津贴;
(二)劳动者节假日或者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从事劳动所得的加班、加点工资;
(三)劳动者依法享受的保险福利待遇;
(四)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它收入。
二、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工资发放标准
2.1职工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正常工作期间,工资待遇中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等固定构成部分支付,可以不支付绩效奖金、提成等劳动报酬中非固定构成部分,以及与实际出勤相关的车补、饭补等款项,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以上支付标准主要是针对实行结构性工资的情形,即职工工资中包括固定发放的工资和非固定发放的工资以及与出勤相关的补贴、奖金部分。如单位未实行结构工资,为单一的固定工资,建议双方可根据公平原则协商确定工资支付标准。
2.2职工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用人单位安排上述人员灵活办公的,按照职工正常出勤支付劳动报酬。
2.3职工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上述职工按照《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27条处理,即“非因职工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职工基本生活费。国家或者本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4有证据证明,因职工本人未遵守政府防控措施导致被隔离治疗或接受医学观察无法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可以比照事假处理。
职工事假期间,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职工工资,但用人单位对职工事假期间工资待遇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三、受疫情影响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工资待遇
3.1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等各类假,包括用人单位自设的福利假。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休息日,并按照相关休假规定或职工正常出勤支付劳动报酬。
3.2用人单位可以依据与职工协商一致调整后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但调整后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3.3未复工时间较短,一般不超过一个月。也不存在3.1、3.2情形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正常工作期间,劳动报酬中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等固定构成部分支付,可以不支付绩效奖金、提成等劳动报酬中非固定构成部分,以及与实际出勤相关的车补、饭补等款项,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3.4未复工时间较长且不存在3.1、3.2情形的,参照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27条执行。
未复工时间较长,一般在一个月以上的,可按照非因职工原因企业停工、停产的情形来处理。
四、出差执行工作任务的职工因疫情防控未能及时返省期间的工资待遇
4.1出差执行工作任务的职工因疫情防控未能及时返省期间,用人单位应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支付职工工资。
4.2未返京期间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按照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27条处理。但职工出差滞留期间的差旅费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劳务派遣职工参照执行。
五、疫情防控期间职工在家看护未成年子女工资发放标准
5.1用人单位安排职工看护未成年子女期间,在家上班或安排职工采取措施弹性工作制等灵活方式提供劳动或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的休息日,按照职工正常出勤支付劳动报酬。
5.2不存在5.1情形的(未安排职工在家上班或安排职工采取措施弹性工作制等灵活方式提供劳动或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的休息日),用人单位可以依据与职工协商一致调整后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但调整后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5.3不存在5.1、5.2情形的(未安排职工在家上班或安排职工采取措施弹性工作制等灵活方式提供劳动或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的休息日也未协商一致), 在落实上述期间请假制度后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正常工作期间,劳动报酬中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等固定构成部分支付,可以不支付绩效奖金、提成等劳动报酬中非固定构成部分,以及与实际出勤相关的车补、饭补等款项,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因防控疫情推迟开学企业职工看护未成年子女期间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每户家庭可有一名职工在家看护未成年子女 ” “职工看护未成年子女期间,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的,顺延至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结束。”
5.4职工居家看护未成年子女期间,如用人单位已停工、停业的,按照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27条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