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负有打击刑事犯罪的主要职责。公安机关对于尚未归案的犯罪嫌疑人还可以采取发布通缉令的方式进行追捕。但是,通缉令的使用也并不是可以随便就向全国发出,每一个通缉令都有它的发布范围。今天的《国杰律师说》就和你说一说,通缉令的范围如何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通缉令的范围确定有以下3个规定:
1、在自己管辖范围内直接发布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
2、超出自己管辖范围的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
—–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
3、签发的负责人决定具体范围
—-通缉令的发送范围,由签发通缉令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国杰律师说》认为,通缉令是从古到今就有的一种手段,在通缉令的使用方面,历朝历代的刑侦部门都有一定的规定。在目前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只有在自己管辖的范围内,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才有权直接发布通缉令,否则就要通过有权的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至于通缉令的具体范围,决定权还是在公安机关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