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
1、建议从新会计准则的科目模板或小企业会计制度引入科目,如果初始化时不按新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制度设置,之后客户可能马上要求修改。
2、同一科目可以同时下挂多个核算项目,相互之间不分主次顺序,可以任取其中一个作依据来查询统计、生成多栏账,可以任取其中两个按指定顺序作组合统计。
3、对于与业务模块集成用的科目(现金、银行存款类除外),如果要做更明细核算,通过科目下挂核算项目的方式,使系统在生成凭证时自动从业务单据中取得核算项目数据,提高模块间数据的集成效率。如:应收账款类、预收账款类、应收票据类、(分期)发出商品类、委托代销商品类等科目下挂核算项目“客户”,应付账款类、暂估应付账款类、预付账款类、应付票据类、委托加工物资类等科目下挂核算项目“供应商”,生产成本类、管理费用类、制造费用类等科目下挂核算项目“部门”。
4、现金类、银行存款类科目不能下挂核算项目,如有需要可采用下设明细科目方式实现,否则不方便实现与现金管理模块集成。同样,固定资产原值类、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类科目不能下挂核算项目,否则不方便实现与固定资产管理模块集成。
5、生产成本如需在总账按料、工、费等成本项目分别反映归集状况,需在“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下挂核算项目“成本项目”和“部门”(根据需要)。产品入库单并不按成本项目分别记录成本金额,生成凭证时无法分成本项目将生产成本转入“产成品”科目,因此需要另外建立“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汇总”科目(根据需要可以下挂核算项目“部门”),期末根据生产成本核算结果,先将“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中属于当期的成本金额汇总转入“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汇总”科目,然后由产品入库单生成凭证将“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汇总”科目的成本金额转入“产成品”科目。
6、建议“应付账款”科目下设明细科目,如“应付账款-应付账款”和“应付账款-应付账款(暂估)”,以区分已确认的应付账款和暂估的应付账款,方便总账与应付款管理模块对账。
7、其他应收款类、其他应付款类科目可以按往来单位类型下设明细科目,明细科目再下挂相应往来单位类型的核算项目。如:“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客户)”、“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职员)”、“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其它往来)”、“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付款(供应商)”、“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付款(职员)”、“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付款(其它往来)”等,其中“其它往来”为自定义核算项目。
8、往来单位是客户、供应商的其他应收款类、其他应付款类科目,可以在应收款管理、应付款管理模块中进行核算。为了使账目更为清晰明了,建议应收款管理模块只针对客户核算、应付款管理模块只针对供应商核算,客户的其他应付款以红字的其他应收款方式处理、供应商的其他应收款以红字的其他应付款方式处理。
9、往来单位是非客户、非供应商的其他应收款类、其他应付款类科目,下挂自定义核算项目“其它往来”后,虽然可以在应收款管理、应付款管理模块中核算,但建议不这样做。这样容易将其与正常商品往来业务混在一起,况且在总账模块中同样可以使用往来业务核算来实现往来对账、账龄统计等功能。
10、建议管理费用类、营业费用类、制造费用类科目统一下挂核算项目“要素费用”(或“费用”)和“部门”(根据需要),因为这些科目发生的费用类型许多是相同的,这样就可以统一维护费用类型,另外,维护“要素费用”,也是使用成本管理模块所需的。至于财务费用类科目,由于其费用类型很少,与其它科目不存在共用性,直接按费用类型下设明细科目即可。
11、支持按事业部核算。将所有需分事业部核算的科目统一加挂核算项目“部门”或“分支机构”或“事业部”(自定义),凭证、账薄查询时,可以指定部门(或上级部门)或分支机构或“事业部”(自定义),显示出所有按其核算的数据,财务报表可以设定按部门(或上级部门)或分支机构或“事业部”(自定义)来取数,从而得出各事业部的财务报表。要实现按事业部核算,整个系统需要根据具体需求作统一规划配置,包括总账科目设定、财务报表定义、各业务模块单据定义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