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讲,不告不理,并不是纯粹的法言法语,而是通常老百姓在一般解决民事纠纷案件中的通俗用语。那么重婚罪到底属于不属于不告不理的自诉案件呢?重婚罪怎样转化为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的公诉案件: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重婚罪案件是属于自诉案件,但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重婚罪既是自诉件,也可转为公诉案件,在审判实践中,确有不少的重婚家庭的被害人,由于种种主客观原因,在起诉重婚案件的被告人中左右摇摆,顾虑重重。主要原因,一是怕起诉后受到对方的恐吓或谩骂;二是被害人在经济上过于依赖于涉嫌重婚罪的被告人,想通过和解得到更多的经济方面的支持,致使一些涉嫌犯重婚罪的人仍然逍遥法外,得不到法律应有的追究,这些人仍然我行我素,放荡不羁的生活在这个社会中,这二种原因所造成的后果,令人深思。但是,司法机关还对重婚罪的构成做了相应的补充规定,重婚罪案件一般是由被害人自诉提起的,如果情节比较严重,影响很坏的,既使被害人不起诉,而由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或有关部门提出控告,由检察机关审查决定是否构成重婚罪,如需要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检察机关可向有管辖地的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综上,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希望每个公民都能自觉守法,同时也更希望那些在婚姻关系中遭受到不法侵害的受害者,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和捍卫自已的尊严,坚决抵制婚内出轨,第三者插足別人家庭的怪现象。对上述行为做到零容易,且不能为了区区经济上一点小利,而放纵这种行为出现,这种放纵,实际就是纵容。总之,我真切的希望,做为我们每一个公民,遵纪守法从我做起,这里其中包括你、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