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
原告:XX(姓名、住址、性别、公民身份号码、电话)
被告:XX(姓名、住址、性别、公民身份号码、电话)
第三人:XX(姓名、住址、性别、公民身份号码、电话)
诉讼请求:
1. 请求被告XX返还原告XX不当得利50000元,按照年利率6%支付2018年6月XX日至2019年2月XX日的利息2000元,合计52000元,并按年利率6%计算2019年2月XX日起至实际归还日的利息;
2. 案件受理费由被告XX承担。
事实理由:
2018年年初,原告经第三人XX介绍认识被告XX,原告准备投资工程建设,被告XX以认识人可以帮忙投标为由,要求原告向其指定的账户转账150000元。2018年6月XX日,原告通过云南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龙岗分社(申请人全称:XX,申请人账号为:622369XXXX)转账至被告XX指定的账户(收款人全称:XX;收款人账号:62175627000XX;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XX支行)。后因工程投标未成功,原告要求被告XX返还150000元,但被告XX仅返还了100000元(该笔款项被告XX先返还给第三人XX,后第三人XX转还给原告XX)。剩余50000元,原告、第三人多次与被告XX沟通,希望其能返还,但其不予理睬,推脱至今未予归还。在此期间,被告XX占用该资金应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年利率6%计算自2018年6月XX日至2019年2月XX日的利息为2000元(50000×6%÷12×8个月),并按年利率6%计算2019年2月XX日起至实际归还日的利息。
综上,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如所请。
此致
XXX人民法院
具状人:XX
时 间:2019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