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能为企业家保全财富吗?张兰家族信托被击穿引热议

  中新经纬3月20日电 (李自曼)近日,俏江南创始人张兰海外家族信托资金被击穿,用之购入的一套纽约公寓也即将被执行还款,相关消息引发热议。

  那么,张兰设立的家族信托为何会被击穿?家族信托是否还能够帮助企业家实现资产的风险隔离和财富传承?

  张兰败诉,被判欠对方9.8亿元及其利息

  根据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公布的La Dolce Vita Fine Dining Company Limited(甜蜜生活美食有限公司)下称(甜蜜生活公司)与张兰的民事诉讼裁决书,判决张兰及其公司名下所有的纽约西53街20号39A公寓出售所得归甜蜜生活美食有限公司所有。

  据媒体报道,甜蜜生活公司是欧洲私募股权公司CVC Capital Partners(下称CVC)为了收购俏江南成立的。上述判决书透露张兰在2019年与CVC的诉讼中败诉,共欠对方1.42亿美元(约合人民币9.8亿元)及其利息。

  2015年,CVC曾先后从中国香港及新加坡法院拿到了针对张兰的财产冻结令。

  为追讨欠款,CVC关注到张兰的家族信托。

  2014年张兰的家族信托壳公司Success Elegant Trading Limited 成立(以下简称“SETL”),并在此基础上成立了离岸信托The Success Elegant Trust,受益人为汪小菲及其子女,托管人为亚洲信托(AsiaTrust Limited)。

  2022年11月,新加坡高等法院的法官认定,张兰是上述信托所在银行账户资产的实际所有人。根据新加坡高等法院2022年11月2日公布的判决,法院同意张兰的债权人甜蜜生活公司提出的向张兰设立的家族信托项下银行账户任命接管人的申请。

  同时,法院在该判决中明确了张兰所设立家族信托项下资金的实际权利人为张兰,甜蜜生活公司作为张兰的债权人有权对该等资金进行追索。

  这意味着,张兰设立的家族信托被击穿。

  独立性不够导致家族信托被击穿

  从新加坡高等法院裁判文书披露的交易细节来看,张兰曾有对信托资产的直接干预行为。新加坡高等法院的裁判文书显示:“2014年9月和2015年2月,张兰未明示原因,直接要求瑞士信贷银行两次分别转移300万美元;德意志银行账户于2014年11月则有一笔资金转出,最终被追溯到用于购买在纽约的公寓。”

  上海瀛泰(临港新片区)律师事务所主任翁冠星告诉中新经纬,根据2018年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规范资产管理业务过渡期内信托监管公司的通知》中对家族信托的描述,“家族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一个人/家庭的委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信托业务,家族信托财产金额或价值不低于1000万元,受益人为包括委托人在内的家庭成员,但委托人并非唯一受益人,该等家族信托并非单纯以追求信托财产保值增值为主要信托目的,且不具有专户理财性质和资产管理属性。”

  翁冠星表示,本次张女士涉争信托计划被司法机关穿透的根本原因,即独立性不够。可能是用理解国内信托的思路来海外信托,也可能是基于别的原因,张兰多次指示直接处分信托计划中的两个银行账户中的资产的行为,使得新加坡高等法院在判决中认定了张兰所设立的家族信托项下资金的实际权利人仍然为张兰本人,因此甜蜜生活公司作为张兰的债权人有权对该等资金进行追索。通过该判决,张兰设立的家族信托被击穿,该家族信托项下资金被认定为张兰个人财产,张兰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对该等资金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那么,企业家在设立家族信托时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家族信托是一种合法保护家族财富的工具,但如果用来进行逃避履行义务等非正当目的,那么法律不会容许,因此对于中国企业家的借鉴意义是要正大光明、不要投机取巧。” 香颂资本董事沈萌表示。

  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教授吴飞在接受中新经纬采访时表示,企业家或者有需要的人群在设立家族信托时,要先明确自身设立家族信托的目的。家族信托确实是一种做资产隔离、保全财富的好工具。但既想谋求资产隔离,又希望对信托资产保持像在自己名下时一样的控制权是比较困难的。如果企业家对信托资产的随意处置权过强,很难能让法院相信资产的独立性,导致法院认定信托是无效或者虚假的。企业家应该对信托资产的安全性和控制权有一个平衡。此外,目前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设立家族信托,都对企业家资产合法性有要求,一旦涉及到违规资产,即使是在国外设立家族信托,也会影响到资产隔离的有效性。

  (更多报道线索,请联系本文作者李自曼:liziman@chinanews.com.cn)(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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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中元

【编辑:付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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