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成为一名合伙人,自身优秀只是前提,律所的合伙人考评机制一样关乎能否晋升,但律所的晋升制度又不尽相同。本文选取了几家有代表性的律所,一窥不同律所的人才体系。
“请问,在各大头部律所升级为合伙人分别需要‘熬’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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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合伙人”,是每一名普通律师的阶段目标。对于律所来说,“合伙人”级别律师的扩容,代表着一家律所专业实力的增速。
而律师能否成为合伙人,律所能否内生或外聘更多合伙人,都与律所管理制度中的“晋升机制”密不可分。
01
律师为什么要成为“合伙人”?
说到晋升,不少人第一反应便是“收入提升”,毕竟成为合伙人,就可以享受律所的分红等多项利益分配。
但事实上,成为合伙人,对于律师来说还有着更多的不可替代的“优势”。
(1)更多的学习机会
律师的工作量一向不小,以至于对于经验还欠缺的普通律师来说,绝大部分时间还是会投入到专业本身的学习和工作之中。但成为合伙人,对于学习的要求就会开始变得多样化。
对于合伙人来说,工作事项不再仅仅只是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而是除了需要做一名优秀的“服务商”外,还需要学会成为一名好的“销售”“客服”“研究员”……毕竟同时在几十个案子里来回穿梭还要保质保量,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
即便合伙人律师需要承担更多的创收压力,但这种压力对合伙人律师来说是一种正向刺激,刺激律师主动学习、持续进步、激发潜能,不断拓宽认知边界,接触到更多新产品、新领域。
(2)由自己掌控的“自由度”
普通律师自由吗?其实也自由,例如——选择在办公室加班还是回家加班的自由。相比之下,合伙人律师的“自由”更像“真自由”,直接体现就是,再也不用坐班了。
当然,除了表面上的“弹性工作”外,成为合伙人最大的转变,就在于驱动力从被动化为主动。
承接业务方面,合伙人律师可以自主选择案件和项目,主观意愿能动性占主导;研究专业方面,合伙人律师可以更自由的选择参加何种类型的论坛、研究部门,精准加强自身优势和弥补劣势;交流协作方面,合伙人律师可以自主选择想要合作的律师或团队,增强不同类型律师之间的业务交流,提升专业服务能力。
(3)与市场接触的机会增多
在律界,大咖们几乎是玩转各种社交场合,可对于普通律师来说,却很难。原因之一便在于时间无法很好地分配——因为什么都要做,在办公室里加班已经成为日常。
成为合伙人之后,由于时间支配更加自由,且学习行为不再是“导师指导”,而是“主观能动”。不仅有时间可以去参加各种类型的论坛、会议、交流会,还可以借此机会拓展自己的交友圈,做到更加融入行业、融入社会。
与市场更频繁的接触,才能了解市场需要什么样类型的法律服务,对于合伙人律师来说,既是把握行业导向的机会,又是对自身“查漏补缺”的机会。
(4)更强烈的成就感
作为团队律师,和负责人汇报代理的案子全部胜诉时,也能获得不少的额“成就感”与负责人的肯定,但这种成就感更像是考试考了个好分数。
成为合伙人之后,律师承办案件的角色逐渐从“小兵”转化为“主将”,从接触客户到帮客户解决问题、完成项目,主导且全过程参与,让律师能更真切的感到自己工作的价值。
毕竟拿老板给的工资是间接刺激,拿客户给的律师费则是市场对律师服务价值的肯定。
02
为什么做合伙人的律师是少数?
在业内一线律所中,一名普通律师晋升至合伙人,往往需要5~9年不等。且不少5~9年级的律师普遍面临着类似的尴尬处境:
他们本都出身于国内最好的法学院校,且大多具有海外留学经历,也参与承办过不少重大项目,积淀了相当突出的项目经验,但在越拉越长的晋升年限中,却一眼就能看到未来的漫漫长路。
晋升道路上“拥堵”了大量优秀青年律师,他们受限于相对固化的制度设计,只能长期承担被动执行的角色。
即便是在原有体系有幸熬成合伙人的,大多也只能从“名为合伙人,实为资深律师”的授薪合伙人起步,或者不得不放弃一线业务,加入二三线律所做权益合伙人,重新开始打拼。
除此之外,合伙人律师还需要具备哪些能力呢?在采访过众多律师之后,不难发现,不少律师的回答都聚焦两个:管理与营销。
合伙人的管理是什么?——通俗来说,就是不仅要管事,还要管人。
管事,指合伙人律师要把项目/案件做好;管人,则是要能通过恰当的激励让人把项目/案件做好。
举个简单的例子,一个团队一年创收1000万,团队负责人留300万给律所,剩下700万进自己口袋?其实不然,这700万还要再抽出一部分分配给团队其他律师,用以让这个团队能够达成1000万业务的目标。
提升团队成员的专业能力,合理分配收入/利润,这两项做好,管人基本就做好了,人到位了,事也就做成了。
合伙人的营销是什么?——形成个人品牌优势
合伙人律师即便在专业能力上已向上迈入更高的阶层——专业化已形成一定的优势,但作为律所的合伙人,创收依旧是其核心考核指标。在目前的国内法律市场上,想在一线头部律所晋升合伙人,不连续几年年创收超过一定数额,几乎没有太多机会被提名。
由此也能看出,普通律师和合伙人律师分水岭是——案源与创收。
“营销”这个词近年来,也频频登上律师热议话题榜单前列。如何推销自己、曝光自己,以达到拓展市场的目的,对于绝大部分律师来说,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不会营销→没有曝光度→没有更多的案源→无法达到更高的创收。就像前言中提到,合伙人往往会成为一个团队的主要负责人,创收关系到的,不仅仅是个人收入,更是整个团队是否能够“生存”的问题。
03
够努力,为什么还是不能成为
合伙人?
成为一名律所合伙人,自身够优秀只是基础条件,律所的合伙人考评机制一样关乎律师是否能顺利晋升。但在全国数万家律所中,每一家律所的晋升制度都不尽相同。
了解“考试大纲”才能精准“对症下药”。
(1)“3级9档”清晰晋升通道——君合律师事务所
君合目前的律师级别分为3级9档,律师有初级、中级、资深,这是律师的三级。然后初级分三档,初级C、初级B、初级A;中级三档,中级C、中级B、中级A;高级三档,资深C、资深B、资深A,如果没当上合伙人或上顾问的,就变成A+,每一年增一个加号。原则上各级律师的薪酬是一样的,但表现优异的律师可以获得额外的浮动奖励。
君合律师的晋升通道通常有两个途径,一是晋升合伙人,另一个是晋升顾问。年轻律师想上升到合伙人要经历一个成长的过程,表现优异的资B以上律师有机会实现从律师到合伙人的转变。
除此之外,君合设有专门的职业发展委员会制定律师培养计划。君合职业发展委员会,除了具有对律师的培养、关怀、规划的功能,也有选拔、推荐合伙人的功能。
职业发展委员会推荐拟晋升为合伙人的候选律师给管委会审核,经审核同意,便会推荐到合伙人会议。合伙人会议举行正式会议,由候选人去介绍自己,每个人的各方面业绩指标都会展示出来,由合伙人进行讨论,再进行无记名投票,超过半数合伙人同意视为通过。
除了君合律师可以晋升为合伙人外,外部优秀律师和合伙人亦可申请加入君合成为合伙人。
(2)“平等包容”——方达律师事务所
在许多中国律所选择团队制的当下,方达坚持至今选择的管理模式——“扁平化的公司制”。所谓“扁平”,是指方达内部管理结构没有“叠床架屋”,最少化层级。
方达的“扁平化”体现在,通过制度设计来拉近合伙人同律师之间的距离。在处理项目或案件的过程中,让初级律师尽可能完整地参与到整个项目中,让他们尽可能快地成长,早日独当一面。通过平等谈话等制度保证合伙人和律师之间有充分的交流机会。
且其中的“平等包容”,更是方达人才文化中最重要的一环,不仅表现在方达将等级尽量最少化,还体现在一切以律师为中心,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发挥律所的支持功能和平台功能。
方达目前的管理制度,只是根据市场的变化有所增补,而从未进行过急转弯式的变革。这就给予了方达的合伙人制度的稳定性和包容性,使得方达的合伙人对事务所的粘性较强。
(3)“特殊通道”——大成律师事务律所
优秀人才加入大成,不限制人才的发展方向,给予充分的尊重与机会,是大成的人才观。
2012年,大成已成立人力资源资格评审委员会,由在各个专业领域有突出成就的资深合伙人组成,按照多维度的考核标准与流程,对外部加盟和内部晋升的律师进行综合评议。
这项制度也一直沿用至今,“大成任何一个人都不能决定外部律师能否加入大成”。对于大成来说,无论是人才的引进,还是人才的晋升,都必须通过人力资源资格评审委员会的评议。
也正是在这套民主且严格的机制下,并不是每一位投递简历或受邀加入大成的律师都能通过评审,近几年来通过率维持在50%~80%的区间内。
不仅如此,从实习生到律师,从律师到合伙人,每一级的晋升都有清晰明确的晋升标准,无论是内生培养的律师还是外部加盟的合伙人,都在这套体系找准自己的定位。此外,大成也为特别优秀的一批律师设置了“特殊通道”,即符合特别优秀人才条件的,人力资源资格评审中会重点评议,特别优秀的律师经过管理机构审批通过后,可以跨级晋升。
(4)多层级合伙人制度——盈科律师事务所
一家上市公司,会有大股东、小股东之分:大股东负责决策,承担最终责任,小股东则发挥他们的资源优势,实现“集人、集力、集资、集智”的效果。盈科便是律界鲜有将这套“公司制度”嵌入多层级合伙人制度的律所。
2014年,盈科在武汉分所试行“权益高级合伙人制度”。在这项制度下,分所由盈科总部、分所合伙人共同设立,总部的资源可以为分所所用,分所合伙人的能力、本土资源与优势可以得到发挥。这些出资合伙人就会成为权益高级合伙人,他们将享有固定分红。
不仅如此,继权益高级合伙人制度实施后,盈科又延伸出“股权高级合伙人”的概念。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不根据律所业绩发生变化,其持有的股权相当于优先股,享有固定分红;后者持有律所相应股份,按照律所年终利润的比例分红。
这项制度的实施能够充分调动律师们的积极性。律师认为,律所和自身有联系,荣誉感与责任感便会更强。多层级合伙人制度既解决了激励问题,也增强了律师的归属感。
在盈科,有股权高级合伙人、中国区股权高级合伙人、全球总部合伙人、全球合伙人,不同层级的律师能够获得不同程度的分配激励,在晋升通道上有更大的自由度。
(5)工作年限制——世辉律师事务所
“工作满五年即可申请晋升合伙人”的制度设计曾让世辉一度受到业内的高度关注。
在世辉,工作满五年的资深律师即有资格提交晋升成为合伙人的申请,而且,这个机会向整个市场开放,包括众多其他一线律所的青年精英律师。
但事务所会从价值观匹配、专业服务能力、客户满意度评价、过往参与项目表现、创业精神等多个维度予以严苛考察,遴选、拔擢表现卓越的青年精英律师成为世辉的合伙人。
在世辉这套晋升机制下,除了价值观需要高度契合之外,其它所有维度都是为了预判其成长潜能。
世辉要做的,是绝不让执业年限成为其成长的限制,而是以最开放的通道和最充分的支持,为这些有着巨大成长潜能和成长空间的青年精英们加速、赋能,使他们成为投资未来的律所建设者。
在马洛斯需求层次理论的金字塔中,由下至上的五个等级分别是: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归属与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这套理论依然适用于律师。
从律师角度来看,晋升律所合伙人意味着市场对自身能力的肯定,亦是其精神需求和物质需求的双重提升。
从律所的角度来看,其不可能为所有的人提供晋升岗位,而是想要留下足够优秀的专业人员,所以律所的人才观念也是其构建晋升制度的重要参考。
于律师而言,足够清晰的晋升体系是精进激励自己的“动力”;于律所而言,适配通畅的晋升路径是留下人才的“地基”。构建一个合理、透明且完善的晋升通道,无疑是律所管理者迫在眉睫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