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会计分录可以多借一贷吗?

案例分析会计分录可以多借一贷吗?

:会计分录可以有多借一贷的情况。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一条规定:“记帐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帐凭证上。”

我们可以看一下预付账款的核算,就符合多借一贷的情况:

1、预付时,

借:预付账款(预付额)

贷:银行存款

2、发货时,

借:原材料(材料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预付账款(全额)

3、补付时,

借:预付账款(全额—预付额)

贷:银行存款全额—预付额)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保持账户对应关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经济业务合并在一起,编制多借多带的会计分录。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了反映经济业务的全貌,也可以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对于会计分录中是否可以有多借一贷的情况,相信您看完会计实务大全网的文章应该可以回答出这一个问题了。本篇文章分录可以多借一贷的案例只是比较笼统的说了一下,具体怎么样您还是需要考虑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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