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超员影响生命安全
法律规定可以判刑
多一个也“驶”不得
6月24日上午11时许,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巡逻至小长安镇路段时,发现一辆面包车内人头攒动,疑似超员,民警立即指挥该车靠边停下检查。、
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9人,超员2人,其中大多是学生,狭窄的过道里还堆满了行李。
该车驾驶人覃某称,其开车从镇上回村,看到有同村的学生在路边等车,就想顺路载他们一程,没有认识到超员可能造成的危害。
执勤民警对覃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覃某“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的交通违法行为,对其罚款150元,驾驶证记3分。
因超员触犯危险驾驶罪 被拘役2个月
2021年11月17日,大化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一辆汽车经常在某学校附近出现,涉嫌超员接送学生。
接到举报后,大化交警立即进行调查,并于某日该车运送学生时将其现场抓获。被抓获时,该小车核载7人,实载19人,其中学生18人,超员12人。为了多拉载学生,该车驾驶人黄某还对车辆进行了非法改装,后排座位拆掉,摆放塑料小板凳给学生蹲坐,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经查,该小车驾驶人黄某为牟利,把私家车作为运营工具,与一些家长达成协议,长期接送学生,每人每学期收取800元车费。
黄某在未取得客运资质的情况下,违法营运且载人时严重超员,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履行相关法律程序,2022年6月17日,黄某被大化警方依法执行拘役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