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17部门出台若干措施,推动边(跨)境经济合作区高质量发展

据商务部网站3月16日消息,商务部等17部门发布《关于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推动边(跨)境经济合作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出,加强与口岸及相关开放平台的联动。加强在边(跨)境经济合作区内建设综合保税区的工作指导,支持有序建设保税仓库等保税监管场所,指导相关区域做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相关工作。支持有条件的边(跨)境经济合作区所在口岸申请设立中药材等指定进口口岸。支持边(跨)境经济合作区加强与边境口岸、内陆主要交通枢纽和物流节点的系统对接,建设货物换装作业、报关、检查、查验等综合配套服务平台和设施,设立境外分销和服务网络、物流配送中心等,增强对边境地区产业链供应链和企业跨国经营的服务保障能力。

畅通跨境物流和资金流。加快通往边(跨)境经济合作区的跨境铁路、高速和高等级公路规划建设,推动相关国际道路运输协定商签进程,通过援外资金等支持边(跨)境经济合作区毗邻的外方边境口岸基础设施、防疫能力及园区建设。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口岸实际情况,优化口岸货运装卸作业模式,保障边境供应链稳定畅通。有序推动将更多边(跨)境经济合作区纳入资本项目外汇便利化政策支持范围,支持边(跨)境经济合作区实施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与有关邻国开展双方货币跨境结算、现钞跨境调运、金融政策协调等领域磋商与合作。

支持地方参与国际经贸合作。在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新阶段各项措施前提下,支持边(跨)境经济合作区及所在地方政府承办多双边经贸机制会议及财税金融政策沟通、产业对接、人文交流、旅游合作等领域论坛活动。支持有关跨境经济合作区及所在地方政府与毗邻国家合作建设商品物码溯源体系,优化对零售商品供应渠道的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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