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改革新政策(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土地关系到粮食以及重要农产品的供应,关系到国家的粮食安全,更是推动农村农业改革发展最为重要的资源,所以要走出当前农村农业改革发展的困境,就必须要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入手,这也是近些年国家大力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工作的主要原因,进入到2021年之后,国家已经初步完成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通过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土地“确权登记”改革在保障农村居民基本土地权益的同时,让农村居民能够更加灵活地将土地资源进行使用,从而提升了农村土地的价值,除此之外,国家还在大力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最大限度的提高农村土地价值,让农村居民能够享受到土地改革带来的红利!

虽然当前农村土地改革正在如火如荼的开展,但是很多农村居民都不愿意开展土地种植,甚至放弃了农村土地的基本权益,导致农村土地抛荒等问题已经越来越严重,而农村土地的利用关系到农村农业改革发展,关系到国家的粮食安全,更关系到国计民生。尤其是进入到2021年之后,国家将会逐步完成村庄规划和农业发展规划,通过农村建设和农业发展来推动农村农业改革发展,从而逐步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升农居民的经济收入。所以进入到2021年后,国家明确将会推动农村土地三大改革工作的开展,而随着这些改革工作的开展,将会极大的提高农村土地的价值,对于有地的农村居民而言,将会迎来诸多的福利!

第一大改革:延长二轮土地承包期限

在2020年国家不仅完成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改革,还出台了新版《土地管理法》,这也标志着土地改革已经进入到一个全新的阶段,所以进入到2021年之后,国家也明确指出将会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延长二轮土地承包期限,从而保障农村居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稳定不变,进而推动农村农业改革发展。随着土地二轮土地期限的延长,农村居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将会保持长久稳定不变,即使是进城落户依旧能够享受到土地承包经营权。现阶段河北等地都出台了《关于深化全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升农村承包地管理水平的实施意见》,将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延长三十年,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并通过坚持依法保障农民权益、坚持放活土地经营权、坚持优化农村资源配置的原则,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全面提升农村土地价值,推动农村农业改革发展!

第二大改革:实行土地用途管制

近些年在土地改革中,国家一直在加强对农土地资源的保护,但是土地搁置荒芜、占用耕地建房、耕地种树等等问题依旧非常严重,所以在202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国家就指出将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并加强对乱占耕地建房、违规占用耕地和违背自然规律绿化造林、挖湖造景等问题的整治,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加强对土地资源的保护,稳定推动农业改革工作的开展。除此之外,国家还出台了《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将有序推进撂荒地利用,引导农村居民复耕撂荒地,并通过土地流转、土地入股、土地出让等方式将撂荒的土地利用到农业改革发展之中,提升农村居民的经济收入!

第三大改革:推动土地质量建设

耕地质量建设是2021年土地改革的重中之重,现阶段为了推动农村农业改革发展,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农业规模化发展,国家正在大力推动农村土地质量建设,在202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就指出将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健全管护机制,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中央和地方共同加大粮食主产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2021年建设1亿亩旱涝保收、高产稳产高标准农田。而随着村庄规划改革、合村并镇改革工作的开展,国家在这些改革之中,也将会对农村土地资源继续整治整合,并加强农业基础设施,推动农村土地质量建设,从而实现农业规模化发展,提升农村土地的价值,让农村居民能够通过土地获得更多的经济收益!

2021年要收回哪些土地?

现阶段国家对于农村土地建设的投入已经越来越大,同时对于农村土地的管控也越来越严格,在当前的土地改革中,尤其是在土地整治整合以及质量建设改革之中,农村居民的三类土地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第一类是农村居民违规开荒的土地,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时,国家就规定,农村居民合法开荒的土地资源将会确定到农村居民手中,而违法开荒的土地资源将不予确权登记,同时随着耕地质量建设工作的开展,这一类土地将会被收回,作为农村集体资产纳入到耕地质量建设之中;第二类是农民自愿有偿退出的土地,现阶段很多农村居民都选择有偿退出农村土地,这一类土地也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第三类是闲置的建设用地,目前国家正在大力整治农村土地闲置荒芜等问题,尤其是闲置超过两年的建设用地,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纳入到土地整治以及质量建设范畴,从而推动农村土地改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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