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天制2018年春节工资计算
答:《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就是7休1制度,推算每月最长工作约26天。
而标准工时制下,计算每月正常工作日工资时应以21.75天为基数,计算加班时间时应以20.83天为基数,实践中,以21.75天为基数有误。
根据新修改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为11天,即新年(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据此,全年工作日为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为250÷4=62.5天。月工作日为250÷12=20.83天。但是,由于法定节假日为有薪日,每月工资数额已包括了法定节假日的工资,计算加班工资基数即正常工作日工资时应将法定节假日计入,所以,计算加班工资基数的月工作日应为21.75天[(365天-104天休息日)÷12 ],而不是20.83天。
比如,小李月基本工资为3000元,每月平均工作26天,其一年休息日加班工资为3000÷21.75×(26-20.83)×12个月×200%。
2018年春节工资计算,如下:
①(初一至初三)为春节法定节假日,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②(除夕)及除以至初三,应按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
③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扩散周知!
(本文用的农历,因此您只需要将阳历的日期换算进去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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