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今年医改重点任务,共四项二十一条,其中多处与乡村、乡镇、社区等基层医生息息相关。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明确,落实和完善村医待遇保障与激励政策。这对乡村医生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
重点落实村医待遇政策
《通知》明确,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落实和完善村医待遇保障与激励政策。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中医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该项任务。
多部门联合负责,能够更快更好地将村医待遇落实到位。为补齐基层人才短板,巩固脱贫攻坚超过,避免农村群众“因病返贫”,必然要保障好乡村医生的待遇和薪酬水平。
5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同样明确了要落实乡村医生待遇,保障合理收入,完善培养使用、养老保障等政策。可见国家要改善村医队伍困境的决心。
医共体内基层医生身份转变
今年,国家将持续推进分级诊疗和优化就医秩序。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内,有条件的地方可推进“县管乡用、乡聘村用”。乡村医生成为卫生院职工,乡镇卫生院人员则由县医院管理,实现同工同酬。
同时,地方要结合实际用足用好编制资源,对符合条件的现有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可探索通过公开招聘等严格规范的程序择优聘用,纳入编制管理。有实力的乡村医生,也可以聘用入编。
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促进区域或医疗联合体内合理就医。
基本公卫、家庭签约有新任务
国家明确今年要优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升服务质量。与村医相关的有以下几点:
1、推进实施癌症、脑卒中、心血管病、慢阻肺等重大慢性病高危筛查干预项目。
2、推进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三高”共管试点,完善慢性病健康管理适宜技术和服务模式,推进基层慢性病医防融合管理。
3、推进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
同时,家庭签约也有新要求。《通知》提出,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和家庭医生(团队)健康管理服务,推广长期处方服务并完善相关医保支付政策。有序扩大家庭医生队伍来源渠道,创新服务方式。
继续大力发展中医药
《通知》提出,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力争实现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
而根据过往医改经验,不少村卫生室,也要建设“中医阁”,必须配备中医药人才。
同时,开展医疗、医保、医药联动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点。选择部分地区开展医保支持中医药发展试点,推动中医特色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这意味着,开展中医药诊疗项目,基层医生的收入也将获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