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都有军旅梦,都想参军圆梦。每年都会有兵役登记,有的人兵役登记后圆了军旅梦,有的人则没有。那么什么是兵役登记,什么是应征公民,进行兵役登记后就可以去当兵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第十四条规定,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也就是说,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不管想不想去当兵,都应该进行兵役登记,进行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这部分人称为应征公民。进行兵役登记后的应征公民并不意味着就能去当兵,因为应征公民还要符合服现役条件,包括体检合格和政审合格,这些条件都满足后还要经过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后,才能被征集服现役。
所以有意向报名参军的,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或者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岁未满18岁的男性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应征的,也可进行兵役登记报名参军。已经进行过兵役登记,有参军意向的就可以直接参加网上应征报名,体检、政审通过后,经当地兵役机关批准后,你就可以参军入伍圆军旅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