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资本局3月7日消息,近日,沃尔玛(珠海)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普宁广达北路分店被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该门店销售恩诺沙星项目(兽药残留)不合格的草鱼(淡水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普宁市市监局遂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6.28元及罚款5.1万元的处罚。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沃尔玛(珠海)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普宁广达北路分店2022年1月还因销售不合格黑芝麻被罚款人民币6万元。
据天眼查,沃尔玛(珠海)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普宁广达北路分店于2017年成立,负责人为谭广文。
红星新闻记者 俞瑶 张露曦
编辑 余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