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啥(刑事案件延长立案规定)

今天,我们就用直白的语言,将刑事案件的基本流程做一个解析,看完这篇文章,当事人和家属可以对刑事案件的流程树立一个基本的框架,也可以明确的知道每个环节的重点。

首先要了解刑事案件一共三大阶段:公安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判,也就是公检法三兄弟轮着来。每个阶段中会有很多细小的程序和规定,但和三大阶段是总分的关系。我们一个一个来看。

▐ 侦查阶段▐

公安侦查阶段不是从抓捕的时候开始起算的,在抓捕之前通常已经立案侦查,等证据搜集得差不多了,开始抓捕。

抓捕或自首之后的24小时以内叫做“传唤”,这个节点很重要,意味着刑事流程的齿轮全面运转起来。如果人被带进派出所超过24小时还没有出来,基本可以确定涉及刑事犯罪。

犯罪嫌疑人最多传唤24小时,此后公安机关如果还想继续羁押,就要做出“拘留”(刑事拘留,也就是“刑拘”)的决定,并将犯罪嫌疑人送去看守所继续关押,否则就得放人。刑拘最长30天,30天之内必须“提请检察院批捕”,如果是单人单案或者情节简单的就要注意了,很可能3天或者7天以内就提请批捕。

提请批捕以后,检察院在7天以内要作出决定,如果不批准逮捕,就要将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人自然就放出来了(出来了不代表无罪,案件仍会正常办理);如果批准逮捕,则“刑拘”变为“逮捕”,犯罪嫌疑人会被继续羁押在看守所。

所以刑拘30天+批捕7天,常被称为“黄金取保期”,刑拘30天内向公安机关争取取保候审,提请批捕后向检察院争取取保候审,记住对象不一样。

同时还需注意,提请检察院批捕不代表案件已经开始第二个阶段,在检察院作出决定后,案件仍由公安机关继续侦查,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为2个月,当然有一些特殊的情况会导致延长侦查期限,但大部分案件在批捕后2个月内都会正式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

所以,刑事案件的第一阶段公安侦查阶段,流程大致为:立案侦查→24h传唤→30天刑拘→7天批捕→2个月继续侦查。

在第一阶段,公安机关为了防止串供、毁灭证据、转移赃款等情况发生,该阶段也常被称为“保密侦查”,家属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只有律师能会见),公安机关不会告诉家属侦查进度、细节,所以家属天天跑去公安局蹲点是没有意义的。

▐ 侦查阶段的辩护重点▐

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主要工作如下:

①尽快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事实,了解公安提审内容,防止刑讯逼供、诱供的情况发生,对羁押人员的心理状态进行疏导;

②向公安机关了解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法律意见;

③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

▐ 审查起诉阶段▐

当案件进入第二阶段时,就意味着公安机关已经侦查完毕,并将侦查内容整理成册送交检察院。你可以把检察院想象成对手律师,他会看公安机关提交的证据,进行分析,写起诉书,然后将犯罪嫌疑人起诉到法院。

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原则上1个月以内起诉到法院(第三阶段),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15天。特别的是,检察院可以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或者自行侦查,理由可以是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也可能是检察院案件太多忙不过来了。

每退回补充侦查一次,公安机关会在1个月以内补侦完毕重新移送到检察院,然后检察院又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1个月+15天),最多退回补充侦查两次。这也就是所谓的“两退三送”。

满打满算检察院阶段大致流程为:1个月→延长15天→一退补侦1个月→一退重报1个月→延长15天→二退补侦1个月→二退重报1个月→延长15天,算下来6.5个月,当然不是每个步骤都会发生。

哪种案件被“两退三送”的可能性大呢?重大复杂的案件、人数众多的案件、同案犯在逃的案件、证据不充分的案件。对于认罪认罚的简单案件,通常在15天以内便会结束第二阶段,正式向法院提起公诉。

同时还需注意,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不意味着案件进度退回第一阶段,它仍处于第二阶段,主要负责办理的还是检察院。

▐ 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重点▐

在第二阶段,辩护律师就可以对卷宗进行阅卷,公安机关前面侦查的结果呈现出来,辩护律师便可以对整个案件的全貌有了清晰的了解。所以,辩护律师在第二阶段的主要工作为:

①阅卷;

②对案件作全面分析,如证据分析、同类案例分析、大数据分析、量刑分析等,并与当事人、家属作全面沟通;

③拟定法律意见书或口头与检察官交换法律意见,合法引导检察院降低量刑建议或不予起诉;

④申请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羁押必要性审查等。

▐ 审判阶段▐

当检察院正式提起公诉时,案件进入第三阶段——法院审判阶段。

这时检察官摇身一变公诉人,代表国家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而犯罪嫌疑人称为被告人,律师则是辩护人。

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度,一审不服可以上诉,一旦上诉必须受理,二审宣判后立即生效,终结所有审理程序。对二审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不过再审就不是必须受理了,法院是有权不启动再审程序的,而且99.9999%都不会启动再审。

一审时,法院在收到起诉书及证据后,需要一定时间对本案进行立案,这个时间各个法院不尽相同,有的当天立案,有的可能花上小半个月。立案后,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10天以前送达被告人或辩护人,3个月之内宣判(重大复杂案件会延长3个月或更长),其中对于认罪认罚的简单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1个半月宣判;对于更简单的、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15天以内宣判。

一审宣判后,不服判决的,10天以内上诉(被告人不服)或者抗诉(检察院不服);不服裁决的,5天以内上诉或者抗诉,这就是所谓的“判十裁五”。二审法院同样会需要一定时间立案,立案后2个月以内宣判(重大复杂案件会延长2个月或更长)。

所以,审判阶段的流程大致为:一审法院立案→开庭10天以前送达起诉书副本→普通程序3个月内宣判/简易程序1个半月内宣判/速裁程序15天内宣判→上诉或抗诉(判十裁五)→二审法院立案→2个月内宣判。

二审法院如果“发回重审”,意味着上述第三阶段的流程,重新走一遍。

▐ 审判阶段的辩护重点▐

而在第三阶段,辩护律师的主要工作为:

①确定辩护方案,与主审法官沟通案情,传递法律意见;

②整理证据材料、拟定辩护词、可视化展示等,为庭审做准备;

③参加庭审,庭后跟进宣判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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