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生活用水进项税转出会计分录怎么写?

营改增后生活用水进项税转出会计分录怎么写?

:水电费的进项税额转出概念,进项税额转出是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及其他原因时,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而应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若又发生冲销已转出的进项税额时,用红字记入。

水电费的进项税额应做的会计分录是:

借:制造费用-水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应付账款-**单位

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购买方应暂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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