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指依法享有对智力劳动成果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
近年来,赤坎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坚持统筹推进、扎实开展依法打击侵权假冒犯罪、参与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推进诉源治理等工作。2017年至2021年,共受理审查逮捕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1件18人,受理审查起诉13件24人,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案件3件,纠正漏捕3人,纠正漏罪1人,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份。
为引导社会公众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的意识,营造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赤坎区检察院选取了近期在办的1起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以案释法,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主要案情
2020年5月,犯罪嫌疑人孙某某了解到广州市某服装批发市场有一家可以售卖假冒“Champion”“MLB”注册商标服饰的衣服档口后,于2020年6月底在赤坎区某商场租赁了一个临时快闪铺位,并在该铺位销售从广州档口进货的假冒“Champion”“MLB”品牌的服饰。因害怕商场或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其在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孙某某在网络上搜索相关的营业执照、授权书、说明函、委托书图片,再在网上找了ps图文广告公司帮忙伪造假的授权书等资料,将上述材料和假身份证照片交给商场。经核查,孙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数额301850元,其中未遂数额223854元。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2021年9月,赤坎区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就刑事立案追诉标准、证据收集、固定等问题,向区市监局提出建议。经查阅案卷、初步核实案情,检察机关认为孙某某在未获得服饰品牌的代理授权情况下,销售印有“Champion”、“MLB”商标的服饰,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遂依法向区市监局送达《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监督将该案移送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依法审查。公安机关立案后,于2022年1月13日提请批准逮捕孙某某。经检察机关审查,认为虽然孙某某犯罪数额达到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情节严重的标准,但综合考量案发后孙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且该案证据已经固定,对孙某某取保候审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为切实落实“少捕慎押慎诉”刑事司法政策,全力推进降低审前羁押率工作,最终对孙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目前,该案在进一步侦查中。
检察官说法
商标作为企业产品、服务的质量和知名度的载体,体现的是一个企业的品牌形象。孙某某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为获取非法利益仍然购买并出售,不仅会损害企业的品牌形象,还扰乱了正常市场经营秩序,不利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检察官在此提醒大家,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中要严守法律底线,培养尊重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理念,切勿因为一时贪念而做出侵犯知识产权的不法行为,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