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建议尽快开征遗产税,除了可以增加财政收入、更好地促进共同富裕。
遗产税是对富人征收的直接税。国际著名财税专家R.M.Bird认为:“除了革命,多数国家唯一能对财富集中产生阻止作用的可行财税工具就是高税率的遗产税。”继承的遗产越多,交的税也越多。继承的遗产少,交的税也少。遗产税不会对中产阶级造成损失,因为遗产税的继承会有相应的抵扣额度,以美国为例,2018 年的税率是40%,免征额是500 万美元。
目前世界上已开征遗产税的国家和地区有100多个,拥有成熟的开征经验和理论研究基础。英美等国的遗产税征收采用总遗产税制,即对死亡人的遗产总额课税,先征收遗产税,再将税后遗产分配给继承人。日本的遗产税制是分遗产税制,与英美等国相反就是先把遗产分给继承人,然后再征收遗产税。
当前亟待开征遗产税。据《2020胡润财富报告》,预计有17万亿元将在10年内传承给下一代,42万亿元将在20年内传承给下一代,78万亿元将在30年内传承给下一代。如果征收平均20%税率的遗产税,至少10年内可以多增加3.4万亿,以2020年全国税收收入13.68万亿元计算,每年可以增加3400亿。更重要的是,由于富二代、富三代坐享其成,不仅带来炫富的不好影响,而且也挫伤了社会竞争的公平。
有人担心开征遗产税之后,会造成资本大量外流。例如,2012年10月,法国提出从2013年起对富人加征75%的富人税,当年就有3万余名法国富人离开法国。的确,短期来看,开征遗产税的确会带来一部分资金外流,会对宏观经济造成冲击。但是,中国的金融体系相对稳定,而且开征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相信通过技术手段以及相关政策尽可能地减缓冲击。
遗产税开征在法律和技术上准备相对完备。目前关于遗产税的法制体系相对完备,《继承法》《民法》确定了征税对象和纳税人,最近的经济工作会议强调了推动共同富裕。中国社科院在其2017年颁布的《经济蓝皮书》中呼吁“尽快实施房地产税和遗产税,积极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从技术上来说,遗产税与赠与税、隔代赠与税一体,才可以实现对财产征税的无缝对接。因此,在我国当前无法开征遗产税的前提下,可以将遗产和赠与纳入所得税范畴,这就防止了股权所有者通过赠与等手段转移财产的方式规避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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