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外费用如何少交税?
营业税价外费用是都要交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所称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符合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所以符合价外费用的都要交税的.
增值税纳税人的销售额中的价外费用不包括什么?
不包括在价外费用中:
(一)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二)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1.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凡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您可以根据上述内容和实际发生的价外费用如实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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