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利好!国办发文,这一板块,8大工程、26个建设项目…

2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下称《方案》)。

《方案》统筹部署了包括中医药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工程、中西医协同推进工程、中药质量提升及产业促进工程、中医药开放发展工程、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点工程在内的8项重点工程,并安排了26个建设项目。

《方案》提出,到2025年,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中医药防病治病水平明显提升,中西医结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高,中医药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中医药成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支撑。

来看六大要点:

1.科学界定政府和市场投入责任,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中医药振兴发展,各级政府在卫生健康投入中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并加大支持力度。

2.建设130个左右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布局35个左右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开展中医医院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

3.引导地方建设一批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和珍稀濒危中药材野生抚育、人工繁育基地。开发30—50种中药材林下种植模式并示范推广。

4.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采取市场化方式,与有合作潜力和意愿的国家共同建设一批友好中医医院、中医药产业园。

5.积极推进中医药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国际合作,并加强抗疫类中药产品海外注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6.发展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发挥中医药在老年人慢性病、重大疑难疾病治疗和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和优势。

强化中医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

在中医药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工程方面,《方案》指出,推进中医药服务体系“扬优强弱补短”建设,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

在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总体布局中,择优遴选建设若干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在优质中医医疗资源短缺、转外就医多的地区,院地合作、省部共建,实施若干国家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项目。

同时,以地市级中医医院为重点,建设130个左右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并布局35个左右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开展中医医院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

《方案》要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发挥中医药在老年人慢性病、重大疑难疾病治疗和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和优势。

推动有条件的省份依托现有资源,开展老年中医药健康(治未病)中心试点,探索完善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模式。同时,推动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加强老年病科建设,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展老年病及相关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

《方案》还指出,要围绕“互联网+医疗健康”“五个一”服务要求,开展智慧中医医院建设,支撑便民惠民服务。制定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依托现有资源建设国家、省级两级平台,构建统一规范的数据标准和资源目录体系,基本建成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体系。

在中西医协同推进工程方面,《方案》也指出,建设50个左右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一批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辐射带动提升区域中西医结合整体水平。并聚焦癌症、心脑血管病等重大疑难疾病、慢性病和传染性疾病,遴选一批项目单位开展中西医联合攻关。

此外,在中药质量提升及产业促进工程上,《方案》提出,引导地方建设一批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和珍稀濒危中药材野生抚育、人工繁育基地。广泛开展中药材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仿野生栽培,开发30—50种中药材林下种植模式并示范推广。并依托现有追溯平台,建立覆盖主要中药材品种的全过程追溯体系。

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中医药振兴发展

《方案》还指出,要开展中医药开放发展工程,重点支持中医药产学研用开放发展,提升中医药国际影响力,推动中医药传播、应用与发展,助力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

鼓励社会力量持续建设一批高质量中医药海外中心。依托国内中医药机构,拓展建设一批高水平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采取市场化方式,与有合作潜力和意愿的国家共同建设一批友好中医医院、中医药产业园。

《方案》要求,高质量建设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探索中医药服务出口新业态新模式,培育中医药服务国际知名品牌。巩固中医医疗保健、教育培训等传统服务贸易优势,发展“互联网+中医药贸易”。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企业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构建中医药跨国营销网络,建设中医药产品物流配送中心。支持中医药企业通过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平台“走出去”。

同时,积极推进中医药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国际合作,并加强抗疫类中药产品海外注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在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点工程方面,《方案》指出,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主体,分批规划建设10个左右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重点推进综合改革和制度创新在不同领域形成示范。

同时,《方案》还强调,开展医保、医疗、医药联动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点建设,鼓励地方加快推进有利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完善更好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医改政策。

此外,《方案》明确,要做好资金保障,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科学界定政府和市场投入责任,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中医药振兴发展,各级政府在卫生健康投入中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并加大支持力度。

责编:万健祎

校对:杨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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