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三联生活周刊》发布微博称“90后已成电信网络诈骗主要受骗对象”,去年电信网络诈骗财产损失高达300多亿元。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表示,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案仍居高位,在一些大中城市此类案件案发量在刑事案件中占比达50%。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犯罪嫌疑人往往不是一两个,某些案件犯罪人数高达数百人或上千人。公安机关大概率不能一次性将犯罪嫌疑人都抓获归案,在押嫌疑人的家属就会有相关疑惑,是否需要等到同案犯都抓获才判刑。
在该类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在押,而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的情况比较普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出台过关于如何处理有同案犯在逃的共同犯罪案件的通知:
(一)公安机关应对在逃的同案犯,组织力量,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追捕归案。
(二)同案犯在逃,对在押犯的犯罪事实已查清并有确实、充分证据的,应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程序,该起诉的起诉,该定罪判刑的定罪判刑。
(三)由于同案犯在逃,在押犯主要犯罪事实情节不清并缺乏证据的,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依法报请延长羁押期限、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办法,继续侦查,抓紧结案。
(四)由于同案犯在逃,没有确实证据证明在押犯的犯罪事实的,或已查明的情节显著轻微的,应予先行释放,在同案犯追捕归案、查明犯罪事实后再作处理。
所以,该案件并不需要等同案犯都被抓获后才判决。只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查清并有确实、充分证据的,就会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审判定罪量刑,相关同案犯是否在逃是否在押,并不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