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9年起,我们国家开始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等这些综合所得,按年来算账,进行多退少补。
需要大家下载APP“个人所得税”,实名注册、人脸识别、登录查询,看看自己是否需要补税或者退税。
那么,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标准是什么?
个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0年已预缴税额
“退税”还是“补缴”?
这是一个正负数的问题。
计算完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后,再减去2020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
得出结果为正数(如“1350”),则需要补缴相应数额(1350元)的税款;
得出结果为负数(如“-1350”),则可得到相应数额(1350元)的退税。
随后,就可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了。
举两个例子:
隔壁老王是自由职业者,2020年度综合收入为112372.75元,无“三险一金”,非独生子女,赡养两老人,有房屋*款,已缴税7352.61元。
在这种情况下,隔壁老王应退税款=[( 112372.75-60000-24000-12000)×3%-7352.61=-6861元。
隔壁老张在某公司工作,2019年综合收入92715.7元,2019年度个人缴纳“三险一金4496.16元,其他费用1.32元,在北京有房*,无需赡养老人,已缴税486.39元。
在这种情况下,隔壁老张应补税款=[( 92715.7-60000-12000-4496.16-1.32)×3%-486.39=0.1566元。
日前,国家决定,延续实施“部分个人所得税优惠”的政策。
并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政策,延至2023年底。
简单来说就是:
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发的年终奖,可以选择是否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额度;
但2022年1月1日起,全年一次性奖金,都要并入当年综合所得来计算个人所得税。
今年有的选,你可以选一个相对划算的;明年,就没得选了。
想看政策文件的朋友,可以具体查阅国家税务总局官网上发布的这两份文件: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
那具体怎么交呢,看文件总是枯燥的,文文大保贝儿来算一笔账你就明白了。
我们来假设两种情况:
隔壁老王,年收入15万,年终奖3万;
隔壁老李,年收入3万,年终奖15万。
(1)情况一:年终奖不并入综合所得
这种情况下,年终奖是单独计税的。
按照税务局规定,需要用年终奖收入除以12个月后,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来计算纳税。
月度税率表:
计算公式是: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 ×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隔壁老王的年终奖是3万块,平均到12个月,就是每个月2500。
对应在月度税率表里,就是在第一档,“不超过3000元”,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隔壁老王的年终奖,应该纳3%的税,也就是3万×3%-0=900元。
如果是隔壁老李的话,因为年终奖是15万,平均到每个月是12500元,对应的是第三档,20%的税率。
那么,隔壁老李年终奖需要纳税的金额,就是15万×20%-1410=28590元。
相当于到手是150000-28590=121410元。
ps:
如果老李的年终奖是14.4万元,就可以按照第二档10%的税率交税了,那就是14.4万x10%-210=14190元。
相当于到手是144000-14190=129810元。
你看,少拿了6000块钱的年终奖,扣完税反而到手的钱多了8400块,就是这么个原理。
(2)情况二:年终奖并入全年综合所得
隔壁老王今年已取得收入15万,再加上年终奖3万,共计18万。
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的是“个人综合所得税税率表”。
个税计算公式=(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各项专项附加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综合所得税率表:
18万的话,对应的是第三档,“超过14.4万元至30万元”。
那么,隔壁老王全年应纳税就是:
18万×20%-16920-(15万×20%-16920)=6000元。
你看,算法不一样,隔壁老王分分钟就多交了5100块钱的税。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隔壁老李应该交多少钱的税呢?
18万×20%-16920-3万×3%=18180元。
从28590元到18180元,隔壁老王反而省下来了10410元。
所以你看,每个人的收入情况、年终奖发放情况不同,适用税率不同,最后算出来还是差了不少。
简单来说——
工资大于年终奖的话,可以考虑选择“单独计税”;
年终奖大于工资的话,可以考虑选择“合并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