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2022年继承父母房产新规定)

  网友问政:

  父亲去世,房子需要过户到母亲名下,但是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开不到(去世早,原籍查不到)。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办理?

  市自然资源局回复如下:

  办理继承类转移登记业务有以下三种途径:

  1.您可以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手续后,持继承公证书、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官证;身份证遗失的,应提交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可以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不动产权属证书,到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和建设大厦都能办理)申请办理转移登记,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结。

  2.您也可以到法院办理继承手续后,持法院生效得继承法律文书、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官证;身份证遗失的,应提交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可以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不动产权属证书,到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和建设大厦都能办理)申请办理转移登记,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结。

  3.您也可以准备齐全以下材料:原不动产权属证书、继承关系证明材料,包括:

  a.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官证;身份证遗失的,应提交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可以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b.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为遗赠人)死亡的材料等;

  c.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包括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社区)、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d.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e.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

  f.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

  g.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h.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材料齐全后到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和建设大厦都能办理)申请办理转移登记,调查审核后,公告90个工作日,对公告无人提出异议,可以办结。

  由于您的情况特殊,爷爷奶奶死亡证明难以开具,建议您采用前两种方式,通过法院或者公证处办理继承类民事判决书或者公证书后再进一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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