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如致人重伤的,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故意伤害罪具体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首先必须有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然后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且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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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尚南与农某曾因琐事发生争吵。10月12日,池尚南欲找农某理论,携带事先准备的杀猪刀,驾驶车牌号为桂A×××××小汽车来到南宁市江南区,通过打电话的方式约农某见面。12时许,农某依约出现,池尚南随即持刀上前与农某发生争吵。后池尚南持刀捅中农某肩颈部,致农某当场死亡。14时许,池尚南在扶绥县公安局城厢派出所投案。经鉴定,农某符合颈部锐器创致左颈总动脉、左颈内静脉、右肺上静脉完全离断及主动脉弓破裂引起大出血而死亡;池尚南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池尚南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河南首航律师事务所赵登华律师解答:
池尚南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池尚南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因池尚南的犯罪行为,被害人家属的直接经济损失,应予赔偿。
赵登华律师补充: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务实、谦逊、高效、诚信”,赵律师坚信,通过脚踏实地的战略构想,深具亲和的人格魅力,坚韧不拔的创新精神,诚信务实的执业风范,促进了整个行业的诚信建设,提高律师行业的社会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