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生产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乙方授权、委托甲方加工生产 牌产品。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公平公正、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实现双赢的原则,确保双方的合法权利和义务,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 牌的商标持有人的《授权使用书》,附表1《授权使用书》的内容视为合同条件。
授 权 使 用 书
牌商标持有人 授权 使用其商标加工生产 牌产品产品,并同意委托 加工生产, 产品质量按国家标准。
若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乙方应在收到货后一个月内提出。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甲方负责退货,并承担运输费用和对乙方工程造成的损失。
授权加工生产期限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授授权书一式两份,授权单位执一份,被授权单位一份:
授权单位:
年 月 日
附表一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委托书》一份,见附表二及相关手续。《委托书》内容视为合同条件。
委 托 书
兹有 委托 公司加工生产 牌产品。
加工生产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特此委托
委托单位: (盖章)
三、乙方提供的 牌商标必须合法,因该商标引起的法律纠纷,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向甲方提供委托加工生产所需的
五、乙方所需产品需提前 7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六、结算方式:乙方提前将货款打入甲方指定账户,款到后甲方安排生产。
七、乙方委托甲方加工生产期限为一年,续订再议。合同终止时双方可提前一个月协商解决。
八、甲方严格按乙方订购计划单中规定的数量和日期准时交货;乙方需及时提货。甲方不负责产品储存及运输,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甲乙双方均需向对方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商标注册证等相关有效证件及手续(复印件),若提供有关资料有误,出现任何问题全部由已方承担,与对方无任何关系。
十、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备注: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