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刑法224条对传销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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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叔叔这几年一直在做生意,之前听说他跟别人有一些经济纠纷。最近,他被公安机关抓了,据说涉嫌的罪名是“合同诈骗罪”。请问,合同诈骗罪是怎么回事?和诈骗罪有什么不同? 葛小姐

葛小姐: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包括以虚构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逃匿;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

合同诈骗罪也是一种具体的诈骗犯罪,两者区别在于侵犯客体不同、犯罪客观表现不同、犯罪主体不同几个方面。

诈骗罪只侵犯财产所有权,是单一客体;合同诈骗罪既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同时又侵犯合同行为管理制度。诈骗罪可表现为虚构任何事实或隐瞒真相,以骗取财物;合同诈骗罪只发生在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因而欺诈手段有特定范围的特殊性。诈骗罪限于自然人主体,合同诈骗罪的主体可以包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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