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金蝶特定单据类型的简单生产领料单参与费用分配

问题描述:

假设简单生产领料单的单据类型有两个,分别是类型A和类型B,同时成本管理系统参数里面不勾选“共耗材料不参与分配”,那么我能设置类型A的简单生产领料单参与成本计算里面的共耗材料分配,类型B的简单生产领料单不参与成本计算的共耗材料分配呢?

解决方案:

1、全部的简单生产,都参与费用分配

【存货核算】→【成本管理系统参数】,双击打开;点击产品成本核算页签,勾选参数【共耗材料不参与分配】。

2、然后先生成凭证,执行费用引入,再走费用分配

或者类型A录入生产对象,参与分配;

类别B不录入生产许,不参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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