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残值率是多少?

空调残值率是多少?

空调按电子设备,使用期限3年,残值率5%

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确定 (税法)

国税发(2000)084号第二十五条”除另又规定者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为5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2003]70号

二、取消企业调整固定资产残值比例备案权的后续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31条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残值比例不高于5%的部分,由企业自行确定,需要调整残值比例的,应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取消备案权后,为防止企业随意降低残值比例,提高固定资产折旧额,企业计算可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在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前,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确定为5%.

空调残值率是多少?空调属于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确定为5%.年限是3年,更多精彩内容,敬请关注会计实务大全网的更新!

以上内容便是关于空调残值率是多少?的会计实务处理,包括空调残值率是多少?中涉及到的怎么做账,会计分录如何填写,会计人员怎么进行账务处理等。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