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区别与联系(营业税和增值税通俗解释)

国务院日前决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3月24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那么,营业税和增值税究竟有什么区别呢?

一、定义差异:

1、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2、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二、征税范围差异:

1、营业税,征税范围包括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三种;

2、增值税,征税范围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等四种。

三、征收部门及收入分配差异:

1、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2、营业税,有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归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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