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年限到期如何处理(土地确权法律法规)

很多人关心房子和商铺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以后该怎么办?这确实是个实际的问题。

我们先看关于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以后的官方定义和表述:

根据土地用途,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出让金等费用。

注解:

1.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以后的处理办法是不同的。

如果是住宅,那么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以后,是自动续期的;但如果是非住宅,也就是所谓的商铺、写字楼、厂房等,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以后,是需要提前1年申请续期的,且批准续期以后,是需要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的

2.有些人可能会误会,明明自己的房子不是一楼的,但为什么还要交土地出让金,不是独栋别墅才会需要交土地出让金吗?商品房不是开发商已经交过土地出让金了吗?

实际上开发商建造房子所使用的土地是会按住户的房子面积占楼盘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的,所以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以后,我们还是需要按同等的分摊面积承担土地出让义务的。

3.虽然我们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商铺是40年,写字楼是50年,但很多时候,我们买新物业,收楼时会发现实际可使用年限都是不同的,比如收楼时我们会发现有些人的房子可使用年限还有65年,有些人可能只剩40年。

这是因为房子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时间是从开发商拿到土地的时候开始计算的,如果开发商的开发周期长,我们拿到房子的可使用年限就会短,如果开发商拿地后快速开发交付,我们的可使用年限就会长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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