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存货包括哪些内容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或库存商品以及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一般情况下,企业的存货包括下列三种类型的有形资产: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存储以备出售的存货。这是指企业在正常的过程中处于待销状态的各种物品,如工业企业的库存产成品及商品流通企业的库存商品。为了最终出售正处于生产过程中的存货。这是指为了最终出售但目前处于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各种物品,如工业企业的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以及委托加工物资等。为了生产供销售的商品或提供服务以备消耗的存货。这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耗用而储备的各种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按其经济内容可以分为以下这些

⑴原材料。

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修理用备料、包装材料、外购半成品等。

⑵在产品。

是指在企业尚未加工完成,需要进一步加工且正在加工的在制品。

⑶半成品。

是指企业已完成一定生产过程的加工任务,已验收合格入库,但需要进一步加工的中间产品。

⑷产成品。

是指企业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验收合格入库,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

⑸商品。

是指商品流通企业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

⑹周转材料。

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如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

⑺委托代销商品。

是指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

按其存放地点可以分为以下这些

⑴库存存货。

是指已验收合格并入库的各种存货。

⑵在途存货。

是指货款已经支付,正在途中运输的存货,以及已经运达企业但尚未验收入库的存货。

⑶加工中存货。

是指企业正在加工的存货和委托其他单位加工的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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