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二人及二人以上,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即非法的性交易,建立于金钱交易上的性关系。**在我国受到法律的禁止,卖**、**属于违法行为,卖****更容易传染性病,乙肝,艾滋病,等各种疾病。
民法典角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刑法角度:
(一)若交易对象为不满14周岁的幼女,那么可能涉嫌强*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论,从重处罚。强*妇女、***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妇女、***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妇女、***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二)如果从事卖**者或**者,明知自己有严重的传染性性病,如梅*、艾滋病等,可能涉嫌故意传播性病罪。刑法第三百六十条对《传播性病罪》进行了相关规定 明知自己患有梅*、淋病等严重性病卖**、**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三)另“外卖****”的边缘服务人员,可能涉嫌窝藏、包庇罪。如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窝藏、包庇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四)聚集众人进行集体**乱的行为,可能涉嫌聚众**乱罪,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