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超限超载专业知识

1.治理超载超限

据央视报道 公安部、交通部近日下发《关于统一治理超限超载车辆认定标准避免重复处罚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交通部门指出,对于二轴车辆车身和货物总重超过20吨、三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30吨、四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40吨、五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50吨、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车货总重超过55吨等五种情形应认定为超限超载车辆并予以纠正。

公安交管部门在今年5月1日前,对虽然没有出现以上五种情况但装载货物重量超过行驶证核载重量30%以上的,要暂扣驾驶员的驾驶证。当日已被处罚或卸载并且与出示的相关凭证所记录的卸载后重量相一致的车辆,不得重复给予处罚或卸载。

2.如何治理超限超载运输车辆

治理超载是个大问题但并不是一个难问题,为什么说它不是一个难问题呢?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往往拦下一辆超载车,对方只要交付了一定数额的罚款就可以顺风无阻,直到在下一个路口被拦截,再缴费再上路,正是这种只收费不管理,交了买路钱就一路顺风的做法,以及管理者事不关己的做风才会使得高速路上的超载现象屡禁不止。

部门管理到底是为了制止、堵住疏漏,还是一罚了事?如果不从思维上进行转变,治理超载的行动很容易沦落为一阵风式的运动式管理。

其次,没有事故的守卫负责制。往往隐患车、超载车上路的时候,没出问题的时候大家相安无事,但出了问题就发现往往事故车不在自己的管辖范围之内,正是这种各扫门前雪的分段思维管理思路才会使得高速公路上的超载难的问题难以禁止。更多作用是在于收费上、在于罚款上,而不是在制止上,正是这种只关心收费不关心危险的行业潜规则,才会使得超载危险上路屡禁不止。

事实上,到底是在超载车没有上路之前就拦截,还是说让危险的隐患在路上前行,毫无疑问前者更有效,治超难难在只收费不管理,难在没有守卫问责制。

3.如何做好超限超载治理

7.1 建章立制:一是成立治超领导小组,以大队长为组长、外业办主任为副组长的,治超专班下设外业办,由全体队员参加。二是学习上级治超文件精神,在国务院、省交通厅、京珠管理处治超要求下,结合京珠车辆超限情况,制定了路政大队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三是落实目标责任制管理,与外业办和外业办路政员下达超限、超载工作目标任务,并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做好了定目标、定标准、定时限、定数量定效果的工作机制。

7.2 坚持原则,依法治理。一是加强队员的学习,深入理解治超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思想上重视,在目标上明确,在打击重点上突出。二是坚持原则,严格按照治超限管理规定执行,做好有法可依,落实执法“八不准”纪律,遵守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廉政执法、阳光执法。三是坚持标准,严格按照《公路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和七部委治超工作标准执行,做好依法治超。

7.3 坚持宣传,加大治超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强化源头治理。在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中,围绕超限超载的危害、治理的意义与目的、治理标准与措施等主要内容,开展定点宣传和流动宣传。一是强化宣传工作计划,落实目标责任制管理,做到宣传目标到班、计划到月、责任到人。二是构建科学的宣传平台,建立路政大队网络治超专栏定期发布治超信息,建立服务区定点法律宣传点,定期印发治超宣传资料,并坚持利用道路可变情报板和巡逻车显示屏及时发布超限信息。三是坚持月度重点宣传,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企业单位开展宣传讲解工作。大力宣传《公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努力把治超有关政策“装”进司机脑海中,让司乘人员和运输企业单位都学法、懂法、守法。

7.4 强化内外联动治超机制。对内积极与交警、管理所、服务区加强联动,形成信息互通、资源互补、人员互动的良好局面,从而增强执法队伍整体合力。 积极加强与河南省界超限站的联系,签定了治超保畅联动协议,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建立治超QQ群,保持信息畅通,工作互动的局面。

7.5 坚持采取“动、静”治超工作法,“动”就是在路政巡逻中发现超限车辆、“静”就是在超限车辆停驶时发现。全年大队在“动、静”治超工作法中,掌握了超限车辆的运输规律和超限车辆司机的心理,针对超限的特点,大队采取不定时间、不定地点的检查,共开展五次突击检查,共查处了50余台违法超限车辆,并联合交警进行了行政处罚。

7.6 坚持专项打击恶意超限超载活动,针对重点、全年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主要内容是“打击超限超载车辆、净化高速和谐环境”治理周专项活动,主要对象是超限、超载车辆、主要稽查点在省界收费广场和服务区。在联合治理的基础上,省界联系沟通,形成一致意见,进一步完善省界联合治超体系。

7.7 一看、二问、三核治超法。一看,就是查看车辆轴数和车辆核载货物是否与计重数据相同,查看行驶证件车辆吨位与实际计重吨位是否相同。查看车辆是否安装假轴和千斤顶等逃避设施。查看司机脸色是否有慌乱现象。二问:就是向司机询问车辆装载的货物、车辆的吨位、起止的路线和办理通行证的单位、地点。三核,就是核定行车证与车辆轴数是否一致、核定车辆装载吨位是否超出行车证装截吨位、核定办理超限通行证是否真假、内容是否与实际吨位一致,核定车辆装载货物是否与超限管理规定标准一致。

8 结束语

治理超限超载运输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其治理方式和方法还需要不断的摸索和创新。只有常抓不懈,才能得到有效遏制,才能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4.为什么要治理超载(物理知识)

从力、压强以及力和运动

1)力的作用效果会使物体形状发生变化,汽车成倍超载,对地面的压力成倍增加,路面的形变加大,容易引起路面断裂。

(2)压强来看:车成倍超载,对地面压力成倍增加,车与地之间接触面积基本不变,根据压强公式P=F/S可知,车对地面压强成倍增加,对路面破坏加重。

(3)从摩擦力来看,车轮与路面的粗糙程度不变,汽车成倍超载,对地面压力成倍增加,路面受到的摩擦力也就成倍增加,导致路面磨损加快。

(4)从力和运动来看,超载就意味着质量很大,质量越大,惯性也越大,发生事故也更易。

5.如何治理超限超载运输车辆

七部委将“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行动”,集中开展路面执法行动。

不卸载的超限超载车辆,不予放行。对鲜活农产品、危险化学品等运输车辆,要实行区别对待,行驶途中原则上不予卸载,但要对驾驶人员提出警告,并将其违章行为报告车辆所在地管理部门。

交通管理部门将建立货运经营企业和营业性货运驾驶员信誉档案,实行违章行为的登记、抄告和公告制度。凡同一车辆违章公告超过2次,取消违法驾驶员的营业性运输从业资格;同一运输企业违章公告车辆超过总数5%的,降低企业的资质等级。

对“大吨小标”车辆进行清理整顿。在整顿期间,公安车辆管理部门要免费为“大吨小标”车辆更正核定载质量或换发车辆行驶证。

交通部门对“大吨小标”车辆以前应缴纳交通规费的差额部分,免予追缴。严禁新车“大吨小标”。

交通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公路通行费和养路费的收费标准和征收方式进行调整,适当降低车辆通行费征收标准,并对多轴大型车辆给予收费优惠,以降低运输成本。 这次整顿将分三个阶段进行。

从现在至6月中旬,为集中宣传阶段和“大吨小标”车辆恢复吨位的准备阶段;从今年6月中旬至明年2月底,为集中治理阶段;明年3月初至5月底,为总结阶段。

6.浅析如何切实做好公路超限超载的治理工作

摘要:公路超限超载的治理工作看上去只是一项专项工作,然而实际上公路超限超载的治理却涉及到方方面面,关系到千家万户。

因此,必须集中抓住主要矛盾,协调处理好方方面面可能产生的矛盾,统筹安排,综合考虑,协调平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实事求是,从长计议,方能切实做好公路超限超载的治理工作。关键词: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公路超限超载的治理工作现实意义十分重大,它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有利于解决货运机动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问题,有利于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

7.如何治理超限超载运输车辆

七部委将“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行动”,集中开展路面执法行动。

不卸载的超限超载车辆,不予放行。对鲜活农产品、危险化学品等运输车辆,要实行区别对待,行驶途中原则上不予卸载,但要对驾驶人员提出警告,并将其违章行为报告车辆所在地管理部门。

交通管理部门将建立货运经营企业和营业性货运驾驶员信誉档案,实行违章行为的登记、抄告和公告制度。凡同一车辆违章公告超过2次,取消违法驾驶员的营业性运输从业资格;同一运输企业违章公告车辆超过总数5%的,降低企业的资质等级。

对“大吨小标”车辆进行清理整顿。在整顿期间,公安车辆管理部门要免费为“大吨小标”车辆更正核定载质量或换发车辆行驶证。

交通部门对“大吨小标”车辆以前应缴纳交通规费的差额部分,免予追缴。严禁新车“大吨小标”。

交通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公路通行费和养路费的收费标准和征收方式进行调整,适当降低车辆通行费征收标准,并对多轴大型车辆给予收费优惠,以降低运输成本。 这次整顿将分三个阶段进行。

从现在至6月中旬,为集中宣传阶段和“大吨小标”车辆恢复吨位的准备阶段;从今年6月中旬至明年2月底,为集中治理阶段;明年3月初至5月底,为总结阶段。

治理超限超载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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