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士必知关于跨年发票的这些事儿
答:对于跨年发票的相关问题,会计实务大全网给您整理了如下:
1、公司2017年11月底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在2018年1月了,这样还能申请开具红字发票吗?
可以正常申请开具红字发票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四)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2、小规模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跨年了,也一样可以开红字吗?
建议请至发票取票的办税大厅申请。
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3、财务部门如何应对跨年发票
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企业还是应尽量避免发票跨年入账。对财务部门而言,应做到以下几点:
(1)向全体员工宣贯发生费用后即时报销;
(2)要求公司供应商、服务商及时开票;
(3)费用真实发生了,即便发票尚未取得,先做账;
(4)汇算清缴时,真实费用尚未取得发票的,应作纳税调整;
(5)以后年度获得发票的,及时向税务说明,申请抵缴或退税。
本篇文章主要给您讲述了关于跨年发票的3个问题,相信您看完后也有所收获了。同时如果对于跨年发票你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咨询会计实务大全网的老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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