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求2018年初级中药师视频资料和讲义
1 中药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以对药品质量负责、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为基本准则。
2 中药师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药品研究、生产、经营、使用的各项法规及政策。执业药师对违反《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的行为或决定,有责任提出劝告、制止、拒绝执行,并向上级报告。
3 中药师在执业范围内负责对药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参与制定、实施药品全面质量管理,对本单位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4 中药师负责处方的审核及监督调配,提供用药咨询与信息,指导合理用药,开展治疗药物的监测及药品疗效的评价等临床药学工作,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2.初级药剂师考试科目
一、报名、考试时间及科目 报名时间:2009年4月10日起至5月15日止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09年10月9日起至10月15日止 考试时间:2009年10月17日至18日 10月17日上午9:00-11:30考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2:00-4:30考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8日上午9:00-11:30考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4:30考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2009年度执业药师(原为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考试分药学、中药学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所学专业选报。考药学专业,四科科目设置为: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二科(部分科目免试)科目设置为: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 考中药学专业,四科科目设置为: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二科(部分科目免试)科目设置为: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考试大纲、指定用书与去年相同。 本次考试报考人员可在4科中选报,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或参加部分科目免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均可获得执业药师资格。
3.初级药师
报考初级药师资格考试科目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1)基础知识:生理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天然药化、药物化学、药物分析
2)相关专业知识:药剂学、药事管理
3)专业知识:药理学
4)专业实践能力:医院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总论)、医院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各论)
关于买书学习一定要根据考试大纲的要求进行购买,具体怎么购买请你与考试主管部门进行专项咨询,原则上是必须是指定教材,不要购买盗版书。
考试大纲一般会在考试前一个年度的12月份至考试当年的1月份左右公布,2017年初级药士/初级药师/主管药师考试大纲于2017年2月初公布,请参考如下:
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考试大纲分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
2017年卫生资格药学初级(士)考试大纲
2017年卫生资格药学初级(师)考试大纲
2017年卫生资格药学(中)级考试大纲
报名条件
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药学专业:
报名参加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注:部分地区2017年卫生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可能会略有不同,具体以当地卫生局公布内容为准。)
(一)参加药士资格考试取得药学专业中专或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二)参加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士职务满5年;
2、取得药学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7年;
2、取得药学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6年;
3、取得药学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4年;
4、取得药学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2年;
5、取得药学专业博士学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药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条件中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考试前一年度的年底,报名参加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6年12月31日。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参加考试。
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药学工作的人员;
2、报名参加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资格考试人员,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考试前一年度的年底。
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3、《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有医疗事故责任者等情况不得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