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信原则。
5、绿色原则。
6、公序良俗原则。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民法总则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信原则。
5、绿色原则。
6、公序良俗原则。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