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某日,张某在小区散步时,经过并踩踏到绿化带内铺设的下水道管道井盖时,因井盖不能支撑,导致张某跌落到下水道管道井内摔伤,后张某找小区物业赔偿损失,物业拒不赔偿,多次协商未果后,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首先,张某受伤能否找物业赔偿呢?首先,业主们按时向物业公司交纳管理费,物业公司负责小区绿化带、公共区域的安全维护、警示和管理,在张某经过的绿化带,物业公司负有管理和安全保障职责,对于其中的窨井亦属于物业公司的管理和服务范围,物业公司负有先行排查安全隐患、管理、检查、修复等职责,窨井盖不牢固导致张某掉入受伤,物业公司应当承担未尽管理职责。
其次,张某自身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呢?常人都应当明白,不应从绿化带通行,对于张某从绿化带中通行,自身存在一定过错,也应对自身损失承担部分责任。
最终,法院判定物业公司承担80%的责任,张某自身承担20%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