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期限是什么意思(民事诉讼审理期限理解)

在民事诉讼中

当事人经常会问

起诉到法院的案子多久开庭呢?

开庭过后多久能下判呢?

都说审理期限6个月

可是都快1年了为什么还没结果?

有的当事人因为着急和焦虑

甚至不恰当的方式发泄情绪表达不满

那审理期限到底多长时间呢?

今天小编带您了解

审理期限那些事

审理期限

No.1

定义

审理期限,简称审限,是指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必须遵守的期限,一般是指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

设置审限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司法公正与裁判效率,防止法官拖延裁判。

一审审限

No.2

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以上

就是大家常说的

“六月审限”

No.3

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划重点

下面的内容

或许是您不了解的

No.4

不计入审限内的的情形

下列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1、鉴定期间;(特别说明:一般为三十个工作日,复杂的适当延长期限。)

2、公告期间;(特别说明:一般为60日)

3、双方当事人和解期间;

4、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以及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

5、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由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

6、中止诉讼(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审理)或执行的期间。

二审审限

No.5

《民事诉讼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审批。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限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简言之

如果您有了纠纷诉至法院

从立案开始到结案

审理期限一般为6个月(民事一审案)

但遇到重大复杂案情的案件

审理周期可能会长于6个月

同时

这个期限是

不包括法定的不计入审理期限的期间

重要!!

如何查询案件

当事人如何才能了解案件进展呢

↓↓↓↓↓↓

在晋中中院民事一审案件中

当事人在立案时

诉讼服务窗口工作人员

为当事人提供一个查询码

当事人凭借查询码、身份证号、姓名

登录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 http://jzzy.shanxify.gov.cn/)

进行查询

您还可以拨打诉讼服务中心进行电话查询

(法官承办案件的冰山一角)

在当前案多人少的审判压力下

市中院法官每年人均结案200余件

每天都有源源不断的案件

等待审理

这就意味着

一件案件的所有程序*200

法院法官在埋头办案

努力在审限内审结案件的同时

应同时做好相应的告知工作

帮助当事人做到心中有数、心里有底

通过优良的司法服务和公正的裁判

赢得群众的认可

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