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标权怎么处理赔偿(工商违法经营处罚标准)

侵犯商标权行为会给商标权所有人带来很大的损害,而此时侵权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当中就包括了对受害者的民事赔偿。那么,商标侵权应该如何计算赔偿额呢?今天,今天陈老师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先看一个案例,最近很火的河马生鲜;

近日,江苏的一家海鲜店取名“盒马生鲜”,被勒令改掉店名。有图显示,该家店面门头不仅使用过蓝色底色的“盒马生鲜”门头,还使用过“盒马海鲜”的门头。

这家“盒马生鲜”被“盒马鲜生”告上法庭索赔30万元。法院也认定该海鲜店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判决赔偿盒马鲜生2.5万元。

{color{red}{商标法:侵权规定}}

商标法第57条主要讲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赔偿额的规定:

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58条规定,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商标侵权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63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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