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房最高可*120万,二套房最高可*60万。每缴存一年可*10万元,缴存年限不够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如果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核算*款额度以夫妻双方中缴存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总体而言,北京公积金*款额度根据最低首付款比例、最高可*款额度、申请*款期限、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年限、还款能力这些因素综合考虑。
北京公积金*款额度不与账户余额挂钩,首套最可高可*120万,二套最高可*60万,此外,申请北京住房公积金*款还有更多的条件,它们分别是什么呢?如何认定首套与二套?
本文知识点:
1、北京公积金*款额度是多少
2、北京公积金账户余额是否影响*款额度
3、北京公积金*款的条件是什么
4、北京公积金提取指南
北京公积金*款额度是多少?
根据最低首付款比例、最高可*款额度、申请*款期限、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年限、还款能力这些因素综合考虑:
1、借款申请人户籍均在北京市东城区或西城区的,购买城六区(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借款额度可上浮20万元,至140万元;
2、借款申请人户籍在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的,购买城六区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款额度可上浮10万元,至130万元;
3、不属于前述两种情况的,购买首套住房,最高*款额度为120万;
4、符合第二套房*款政策要求的,最高*款额度为60万元;
5、购买二手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款的,*款额度不能超过二手房评估机构评估出的该套二手住房最高可抵押价值;
6、还款额度上,在保证借款申请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月均还款额不得超过申请人月收入60%。
北京公积金账户余额是否影响*款额度?
北京市管公积金申请*款是不和账户余额挂钩的,提取不会对*款额度有影响。此外,公积金最多只能*款2次,且必须时第一次*款已经还清,才能进行第二次*款。
北京公积金*款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款,应符合以下条件:
1、借款申请人申请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前曾经缴存过住房公积金;
2、借款申请人须具有北京市购房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款支付所购住房的房款;
3、借款申请人夫妻名下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款(含政策性贴息*款);
4、借款申请人夫妻名下已有的*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款)及本市住房情况,应符合下列要求;同时,对于离婚日期为2017年3月24日(含)以后的借款申请人,在离婚一年内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款的,按二套房*款政策执行。
(1)借款人无住房*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可按照首套房*款政策;
(2)借款人仅有1笔住房*款记录或在本市仅有1套住房或有1笔住房*款记录、在本市有1套住房,且为同一套住房,可按照二套房*款政策;
(3)借款人在本市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有2笔及以上住房*款记录或有住房*款记录及在本市有住房,且非同一套住房,将不予*款。
综上,北京住房公积金*款额度无论是提取、还是断缴,都不影响公积金的*款额度。且在北京市无*款记录且无住房时,按照首套房*款政策,有1笔*款记录或1套住房时,按照二套房*款政策,如果有笔住房*款记录或者2套房,则不批准*款。
北京公积金怎么提取?
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款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2、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提取: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房屋类)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非房屋类)
提取材料
1、提取申请书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不同情形需要的不同材料
北京公积金提取材料清单及证件要求
国管公积金提取材料简化实现”零材料”办理
提取流程
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单位核实职工提取材料后,出具《提取申请书》,单位经办人持上述材料来办理提取业务。
如单位拒绝为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或者职工账户已转入集中封存户的,职工本人持上述材料来办理相关业务。
符合支取条件的,职工可选择办理公积金约定提取,个人账户中的公积金可定期转入职工指定银行储蓄账户中。
北京市公积金提取流程详情
提取额度及频次
可全额提取: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5、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6、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可部分提取:
1、购房提取:
(1)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廉租房、危改回迁房、标准租赁房、二手房,未使用住房*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使用购房*款的,其中*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款购买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包括*款本息及首付款)。
2、租房提取:每3个月可以提取一次,每次可提取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住房公积金,且每月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缴存上限,也不得超过月房租费。
3、其他提取:
(1)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款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职工因家庭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3)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不受额度限制, 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注:无论是哪种情况下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最低应保留人民币 10 元。
提取时限:提交申请后三天内到账。
付款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原则上采取转入个人银行储蓄账户的方式,特殊情况下,可以通过所在单位银行账户转付。
由单位转付的流程为:经职工个人同意,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管理部审批后,单位可办理通过单位银行账户转付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业务。单位在管理部办理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业务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将公积金提取金额划入单位银行账户,由单位转付职工个人。
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机构:到公积金账户所在管理部 或银行经办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至下午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各管理部于受理公积金提取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审核准予提取的,在3日内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
提取地点: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及经办银行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