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辞退是什么意思(违法辞退员工的赔偿标准)

陈某在一家酒店的厨房做糕点师,实际招聘入职的,并非酒店,而是承接了酒店糕点业务的一个外包商,但不具备资质。工作了近十个月后,无论是酒店还是糕点外包商,都没有和陈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陈某多次询问合同事宜后,双方互相推诿未做具体答复。后来,陈某请了一天病假,但是休息了两天,随后,酒店负责人告知陈某,其因为旷工被解雇。

面对强势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常常只能任人宰割,能够坚持诉讼的也不多,大多数人都认为诉讼艰难,只能由着单位欺负人。在本案中,单位的种种做法,其实都是违法和蛮横的,作为劳动者,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陈某考虑再三后,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主张了两个权益,一个是要求赔偿未签订书面合同的二倍工资,一个是违法解雇的经济赔偿金。本案在诉讼中,酒店一直强调陈某不是自己员工,因此不存在签合同的问题,并且陈某私自旷工一天,酒店有权利不再用这个人。

但是,酒店在一审和二审中,全部败诉,被迫给了陈某巨额赔偿金。原因就在于,陈某死死抓住了两条法律,第一,糕点服务商不具备用人资质,陈某和酒店成立事实劳动关系。第二,旷工一天,依据酒店的规章制度,无法构成解雇的条件。法院也一直认可陈某的主张,所以最终,酒店看似有必胜的理由,但是最终付出了惨重代价。

其实打过官司的都知道,劳动争议诉讼并不花费时间和金钱,而且还有很多其它办法,可以和用人单位斗争,并最终获得合法的权益,比如投诉和曝光。无论是逼迫劳动者辞职,还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雇,都是对劳动者最大的蔑视,对法律的践踏,劳动者面对这种情形,一定要积极诉讼,而且也很容易获得赔偿。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