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岗前专业知识培训

1.零售药店营业员要学习哪些专业知识

你好,想要去药店工作,首先要考技能证,上岗证 ,然后是健康证。一般单位有岗位培训,比如: 了解药品放置位置,药品主治功能,销售技巧,岗位职责,不夸大药性,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药店营业员的工作内容有哪些

一、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听从店长工作分配,依照《连锁门店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全心全意地为顾客提供满意和优质的服务。

二、按药品分类管理原则陈列药品,摆放整洁,标识清晰,准确标明品名、产地、规格、价格等,方便顾客选购。

三、销售和调配药品要正确介绍药品的功能、用途、用量、禁忌、注意事项等,不夸大和误导顾客。

四、认真执行处方药销售管理规定,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做好处方药的配方,定期对药品的质量盘查。

五、按拆零药品销售程序销售拆零药品。

六、顾客反映用药后出现不良反紶的情况应收集和记录,并按《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要求将收集的相关记录及时交质管员处理。

七、做好相关统计记录,记录字迹端正准确。

八、做好营业场所包括货柜、货架、设备、用具等清洁卫生工作。

九、处理顾客投诉、妥善解决纠纷,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2.药店执业药师岗前培训示范材料

医学考试服务中心网提供:市局对新开药店执业药师进行岗前培训为进一步强化对新开药店药学技术人员资质审核,真正发挥其指导公众安全合理购药职能,12月13日,市食药局对城矿区7家新开办药店的驻店执业药师统一进行了岗前业务培训。

培训会上,市局副局长王云飞与参加考核的7名驻店执业药师进行了座谈。他强调,城市药店执业药师,对于指导患者合理用药、提供健康保健常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市执业药师还存在诸如数量偏少、在职不在岗等突出问题,无法真正实现指导公众合理用药、保障安全的作用。这次组织7家新开药店的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只是全面加强我市执业药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一环。

最近,市局已经下发了关于规范全市执业药师管理的告知书,要求新开药店要在取得营业执照一个月内,必须申请办理执业药师注册手续。同时,对于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执业药师不在岗的情况,将给予书面告诫;情节严重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我们还将定期对全市驻店执业药师组织考核培训,提高其实际工作能力,力争使我市的执业药师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培训会结束后,市食药局结合药品法律法规、业务常识、执业道德等内容对7家药店执业药师进行了现场闭卷考试。

3.简述药品柜员的职责

岗位职责:

一、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药品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安全合理销售药品。

二、营业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上岗前应当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及药品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营业员应当进行岗前及年度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的有效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四、营业时应穿着整洁、卫生的工作服,佩戴有照片、姓名、岗位等内容的工作牌,主动热情,文明用语,站立服务。

五、负责对营业场所环境卫生的清洁与保持,每日班前、班后应对营业场所进行卫生清洁。

六、负责对陈列的药品按其用途或剂型分类摆放,做到合理、正确、整齐、有序。

七、销售药品,对用户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和注意事项,根据顾客所购药品核对无误后,将药品交与顾客。

八、营业员销售处方药,处方必须经执业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但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确认的,可以调配;调配处方后经过核对方可销售。

九、营业员销售处方药,处方调配、核对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字或者盖章,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处方或者其复印件。

十、对效期不足3个月的品种,必须将药品的名称、数量、有效期等逐一登记并及时上报质量管理人员,销售近效期药品应当向顾客告知有效期。

十一、销售中药饮片要做到计量准确,并告知煎服方法及注意事项;提供中药饮片代煎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十二、营业员销售药品应当为顾客出具销售凭证。

十三、对实施电子监管的药品,在售出时,应当进行扫码和数据上传。 十四、对缺货药品要认真登记,及时向业务部门传递药品信息。 十五、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售出,不得退换。

十六、营业员了解、发现销售药品存在不良反应信息,应及时向质量管理人员报告。

十七、营业员发现已售出药品有严重质量问题,应当及时向质量管理人员报告,以便采取措施追回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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